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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今年供热最低温标准仍是16℃

发布:2013-10-24 18:58:3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今年供暖最低室内温度还是16度吗?之前说的最低温18度执不执行?”市民王先生询问,“家里有老人孩子冬天特别怕冷,传言今年供热室内最低温不低于18℃。”昨日,记者从聊城供热企业了解到,聊城今年仍执行最低温度16℃的标准。

  市民王先生对记者说,家里老人小孩冬天在家御寒,以往供暖季室内温度勉强也就16度,家人还是感觉比较冷,一直盼望着供暖最低温能够再高一点。记者了解到,近日,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中,省人大城环委建议,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作的条件下,供热企业应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得知这个消息后聊城不少市民对此充满期望。家住馨苑小区的李女士说:“家里每年暖气都不是很热,有时暖气片还是凉的,每天下班回家后感觉屋里还是冷,为了取暖只要又打开空调,但感觉自己交了暖气费又需要开空调取暖成本太大。”李女士告诉记者,如果室内最低温度能够提高到18度,家里肯定不用再开空调了。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华能热电公司了解到,今年聊城仍执行现行《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规定,采暖期内用户室内供热温度,在正常条件下不得低于16℃。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山东省供热条例(草案)》尚未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等人大代表表决通过进行立法。并且如果按照18度标准执行,供热企业需要提前投入相关设备,因为现有的很多管网都是按照市内最低温16℃的标准建设的,若提高到18℃,现有供热管网供热能力不够,部分供热管网需要改造才行。另外,如果小区的墙体不具有保温层也很难达到18度的最低室温。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今年供热价格继续执行聊城市物价局聊价工字[2011]88号文,居民取暖用热价格每建筑平方米23元,持有“低保证”的居民取暖用热价格每建筑面积平方米18元,非居民取暖用热每建筑面积平方米27元;按热量表计量结算的,居民取暖用热价格每吉焦48.2元,持有“低保证”的居民取暖用热价格合每吉焦37.7元;非居民取暖用热每吉焦56.6元,层高超出3米部分,其价格由供用热双方协商确定。(记者 刘晓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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