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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聊城今冬供暖 为您解读四大供暖问题

发布:2013-10-17 18:53:3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小区换热站能否移交管理权?

  部门回复,未有新政策出台

  随着本报供暖热线的开通,最近不少市民纷纷致电反映各种供暖难题。其中,就有一些根据居民提到了小区换热站的管理权问题。而根据往年的情况,每逢供暖,换热站就成了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业主怀疑小区供暖质量不高是因为物业为图私利截流所致,而物业则往往声称自己完全按照正常标准供暖。个别小区物业则表示,确实存在控制热量的现象,但是也是基于换热站维护、检修费用及热损耗带来的经营压力不得已而为之。

  基于上述情况,一直以来,围绕着小区换热站的问题非常多,而呼吁小区换热站管理权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新的供暖季即将到来,小区换热站管理政策方面有没有新的变化?对此,记者进行了了解。

  “小区换热站牵涉到的问题较多,管理起来比较复杂,这也导致很多供热企业不愿意接管。现在有不少新建的小区自管站都是大型的,供热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一些大小不一的小区可以合并使用一个换热站,这就节约了不少资源。在建设过程中,供热公司可以提供技术支持,参与换热站的建设,也有经过双方协商后接管换热站的,但是这种情况并不多见。”市供热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针对小区换热站的管理仍旧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但是他们提倡由供热公司进行管理,“这样管理质量更高,问责也更加明确,一旦出现供暖问题,不会出现物业和供热公司踢皮球的局面,对市民来说也是件好事”。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自管站的管理方,小区物业按热量向供热企业买热,按房屋面积向居民收取暖费,而这正是一些小区物业“截流牟利”的根结所在。业内建议,供暖时应测算单位面积底线供热量,若低于底线,取暖费应打折。此外,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供热行业管理部门无法对物业公司的供热行为进行监管,如果市民遇到“物业截留”问题,可以向房管部门反映。

  室内供暖最低温度能否上调至18摄氏度?

  部门回复,目前供热工作仍然以提高供热普及率为主

  每年供暖,都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咨询,室内供暖最低16摄氏度的标准能否调整提高。对于部分市民特别是老人孩子来说,16摄氏度的标准仍然有些低,不少居民纷纷喊冷。对此,记者也进行了了解。

  据悉,按照现在的《聊城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供热期内,正常情况下,用户室内合格温度应不低于16℃,也就是说自管站只要保证居民家的室内温度能达到16℃就不违反规定。

  而市供热办上述工作人员则指出,关于提高供暖最低温度标准,新的《山东省城市供热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已经规定,在正常的室外温度、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比原来提高了2℃。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申请供热温度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供热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减收供热费。这就意味着,室内供暖最低温度有望从原来的16℃提高到18℃。

  上述工作人员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供暖质量肯定也会慢慢提高,而草案中关于提高“室内最低供暖温度标准”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趋势。不过,该工作人员也表示,从我市的实际情况考虑,目前供热工作仍然以提高供热普及率为主,“先让大部分人都用上暖气,再谈提高供暖最低标准的事情,这是比较符合我市的基本情况的”。

  分户计量有无政策支持?

  部门回应,目前仍处酝酿阶段尚无相关政策

  对于很多市民来说,分户计量并不陌生,而对于分户计量带来的好处,很多市民也都有所了解。不过,分户计量改造起来工程量并不小,在后续的运作管理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问题,水城不少供热企业对此都有一定顾虑,这也导致分户计量在水城进展缓慢。

  记者了解到,我市一些已经实现了分户计量的小区,由于种种原因,之后又恢复了按照住房面积收取供暖费用的传统方式。以兴华西路附近贵华苑小区为例,在07交房时就实行分户计量,但在最近两年却和其他小区一样按照住房面积收取供暖费用,至于背后原因则众说纷纭。很多居民表示,如今上交的取暖费相比从前多了不少,而这种收费方式转变其实恰好反映出推行分户计量目前所面临的困境。

  鉴于上述情况,市供热办上述工作人员指出,目前有关推进分户计量的工作,目前我市仍处于酝酿阶段,目前尚未有明显进展,也未有相关政策出台。

  (记者 张承斌)

  高层供暖收取二次加压费

  “我们小区高层供暖还要收取二次加压费,每平方多收5元钱。”近日,家住昌润路苹果社区的吴先生致电聊城晚报“问暖热线”反映了上述问题。

  业主 高层住户要缴纳供暖加压费 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家住昌润路苹果社区的吴先生向本报反映,小区高层供暖要收取二次加压费,每平方多收取供暖费5元钱,这让他觉得不合理。

  10月16日,记者来到苹果社区,在小区楼下看到了物业张贴的《关于收取2013年冬季暖费的通知》。关于供热的价格问题,通知阐述,供热价格按建筑面积2-9楼23元/平米,10-16楼28元/平米收取,并做了解释:“由于苹果社区属于热电厂直接供暖,10-16层楼层较高,必须使用高压供暖,产生一定的电费”。

  对于上述说法,小区很多高层业主都不认同,而除了对二次供暖费的承担方感到疑惑之外,该小区居民还对这项电费的收费标准产生了质疑。

  据吴先生介绍,小区里居民交电费都是按照居民用电的标准来交纳的,每度0.55元,但是二次供暖的电费却是按照商业用电1.17元每度的标准来收取,这让他感到很纳闷,“苹果社区是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暖产生的电费应该按照居民用电的标准来收取,这是住宅小区,怎么能按商业用电的标准来收取呢?”

  物业 加压费一直自己拿 如今不愿意再垫付

  据物业工作人员孟女士介绍,苹果社区于2009年11月交房,2010年11月开始供暖,从2010年到2012年这三年供暖期间,已经产生了五万多元钱的加压电费。

  孟女士说,这三年由二次供暖产生的五万多元电费,都是物业在支付,而这笔钱主要来自小区业主交纳的停车费。“加压费都是用业主交的停车费支付的,而按理来说,停车费是应该用于停车场地的管理、维护以及补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或者作为备用金以备不时之需”。

  孟女士表示,今年物业将不再垫付加压费,“毕竟停车费是全体业主交的,但二次供暖主要针对高层住户,总是拿这笔钱垫付加压费,低层住户会有意见”。孟女士说,他们先前曾和供暖公司协商,但是没有结果,现在只能让高层业主来支付加压费。

  说法 二次加压移交成难题 需政府部门牵头解决

  据了解,根据《聊城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第十四条规定,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施工,并承担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小区物业和业主曾经和供热公司进行过沟通。物业工作人员孟女士说,供热公司以加压设备由开发商建设为由,拒绝承担二次供暖的相关责任。记者多次联系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未果。

  市供热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二次加压供暖的责任是否由供热公司承担,要看加压设施是否由其建设,“如果要供热公司承担,那这个设备就必须是供热公司配备的,否则就不好说”。对于二次加压按照居民用电还是商业用电,该负责人建议小区居民,可以请收取费用的工作人员出示相关文件或证明,对收费方式做出合理解释。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多数小区加压设备由房产开发商配备,交归物业管理,供热企业并未接手,这也造成了小区加压设备的移交等难题,而这些都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牵头出面解决。

  (记者 张承斌 见习记者 胡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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