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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成化解聊城劳动人事争议主渠道

发布:2013-9-25 14:38:25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和师傅在聊城某安装公司车间工作,发生事故后,进行住院治疗。其间,和师傅无法上班,并产生了一定的护理费用。因为单位没有给和师傅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单位也不愿负责,劳资双方因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和师傅遂向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庭审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调解,厂方一次性支付给和师傅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和护理费10000元,和师傅对此较为满意。

  其实,类似的劳动人事争议很多,今年前8个月,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493件,涉案金额592.9万元。其中立案201件,涉及劳动者318人,调解292件,涉及劳动者378人。近500件劳动争议案件中,6成得到调解化解。用市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栾居沪的话说,“有争议,找仲裁”已成为化解聊城劳动人事争议的主渠道。

  劳动争议仲裁涉及方面不少

  在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访时,一摞摞的卷宗让记者眼花缭乱。仔细一看,劳动争议涉及带薪年休假、工伤待遇、确定劳动关系、双倍工资等诸多方面。

  李女士的丈夫退休之前去世,今年7月,李女士与丈夫所在单位因社会保险福利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多次主持调解,单位一次性支付给李女士丧葬费、一次性救助费等费用5500元。单位按月向李女士支付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两个女儿每人每月120元,支付至16岁,李女士及家属较为满意。

  代师傅在某机械公司剪板车间上班时被机器绞断一只手掌,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代师傅住院3个月,住院期间其所在单位支付了医药费。出院后,代师傅申请聊城市劳动保障局对其劳动能力进行鉴定,聊城市劳动保障局鉴定结论通知书显示,鉴定代师傅的劳动功能程度障碍为六级,其所在单位不服,申请再次鉴定,山东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载明代师傅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为六级。因此,代师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所在单位一次性赔偿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生活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鉴定费共计18万余元。

  经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查、取证、质证、审理等多个环节,最后经调解,公司支付给代师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住院期间的护理费、鉴定费用共计12万余元。

  争议主要集中在基本性保障范畴

  记者注意到,在上半年的全市劳动人事争议类型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和劳动报酬居前三位,分别占案件总数的32%、26%、20%。其中,立案受理案件同比增加48%。案外调解处理同比增加6%。这充分说明劳动者的诉求仍集中在基本性劳动保障范畴,在争议事项诉求中,往往相互关联,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争议居多。

  之所以呈现这样的特点,据分析,主要是因为,部分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拒绝赔付,导致受害者的伤亡待遇得不到解决,从而引发争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等方面不规范,有的故意回避应承担的义务;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工资;个别用人单位甚至不签订或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还一个明显的特点是,涉及私营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比重较大。上半年仲裁机构受理的争议案件中,涉及私营企业的为294件,占总数的82%,涉及劳动者390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7%、41%,成为劳动争议集中领域。当前,私营企业在我市企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高,一些私营企业片面追求高利润,内部机构不健全,企业法人法制观念差,执行国家政策随意性大,遇到争议往往采取逃避、拖延等方式处理,造成争议多发频发。

  值得警惕的是,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争议也在逐步增多。上半年仲裁机构处理涉及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的争议案件48件,占处理总数的13%。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与编外用工人员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一些单位为理顺劳动关系,清理编外人员。随着单位用人规范化,劳动者要求签订合同、补缴社会保险、确认劳动关系等现象增多,导致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

  上半年调解结案率为80%

  翻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案件记录,记者发现,通过调解成功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不在少数,且案件调解处理率也在逐年提升。“调解目前已经成为全市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最有效方式,而且也将逐步扩大所占比重。”栾居沪告诉记者。

  目前,聊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将调解贯穿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整个过程,采取未立案前先行调解、边立案边调解、庭审中再调解的方法,通过多重调解提高办案和结案效率,节约办案资源。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给记者列出了今年上半年的情况,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59件,涉及劳动者462人,涉案金额为395.83万元。其中,调解处理205件,涉及劳动者284人;仲裁处理154件,涉及劳动者178人。上半年共结案329件,其中调解处理262件,裁决处理36件,其他方式处理31件。上半年调解结案率为80%,这说明调解处理劳动争议逐渐成为主方向。

  “从起初的用人单位和员工欲对簿公堂,到调解后双方握手言和,‘调解’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另一方面,对于用人单位、员工而言,‘调解’更是一种双赢,因为‘调解’既可以缩短结案时间,提高案件处理效率,还能得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对于调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栾居沪一直予以支持。

  在栾居沪看来,对用人单位来说,每一次劳动人事纠纷,其实是对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方面的一次“查缺补漏”。通过对双方调解,可以让用人单位在不激化与员工矛盾的前提下,规范本单位的用工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企业的良性发展。

(记者 陈金路)

  ■相关链接

  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与仲裁委员会的区别

  1.受理范围:劳动人事仲裁是受理劳动人事方面的争议纠纷,仲裁委员会是受理各类经济类案件的纠纷(比如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等)。

  2.所属部门不同:劳动人事仲裁是市人社局的组成部门,仲裁委员会是市政府法制办的所属单位。

  3.劳动人事仲裁不收费,仲裁委员会收费。

  4.依据的法律不一样,劳动人事仲裁是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委员会是依据《仲裁法》。

(陈金路 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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