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液氯液氨生产企业自查需省级以上专家组成员参与检查

发布:2013-6-24 17:25:52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为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系列事故教训,做好危化品领域的安全生产,市安监局将组织开展危化品行业涉氯涉氨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液氯、液氨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储存液氯、液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可能存在隐患的情况,将是主要检查内容,如液氯、液氨生产、储存区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置了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液氯、液氨储罐区是否设置了防雷设施;液氯、液氨生产企业是否配备了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是否设立了气体防护站;液氯、液氨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是否编制了综合应急预案;是否定期进行演练。

    此次专项检查分为三个阶段: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各县(市、区)安监局全面检查阶段(6月26日至7月4日)、市安监局重点督查阶段(7月5日至7月15日)。

    值得说明的是,此次企业自查阶段,规定了“硬杠杠”,即液氯液氨生产企业要聘请省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参与检查,并要保留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记者 林志彬 通讯员 孙慧)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