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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幼儿园常规管理出细则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发布:2013-4-28 15:53:01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目前,聊城市教育局出台了《聊城市幼儿园常规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严防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对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时间、次数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小班每天集体教学活动不超过一次,一般活动时间为15-20分钟。在幼儿园集体教学活动中,老师教学活动准备工作要充分(包括教具准备、知识准备、环境准备),活动前准备必需的教具及每个幼儿活动需要的操作材料。根据本班幼儿的特点和个体差异,制订科学、合理的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认真执行,圆满完成教学任务,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保育员配合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活动前向教师了解需要配合的事项,协助老师做好活动前准备,摆放活动所需材料,安排场地等。教学练习时协助教师指导、督促、检查幼儿的完成情况,帮助幼儿解决操作中的困难和纠纷,以便圆满完成教学活动任务。做好活动中的卫生保健,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严防操作物品时发生意外事故等。指导或帮助幼儿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收拾、整理工作。

    幼儿园要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多样的教育教学活动方式,严禁小学化倾向。活动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并关注个别幼儿,活动中注重培养幼儿的良好行为习惯。

    《细则》规定,幼儿园每天集体教学活动不超过2次(小、托班不超过1次);一般每次活动时间为小班15-20分钟;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

    活动过程中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带班时间不串班、不闲谈、不接打手机等。

    孩子要学会的是:积极主动地参加集体教学活动,能运用各种感官参与活动;举手发言,乐于交流与分享自己的经验和想法;有良好的倾听习惯、握笔、坐立姿势正确,能正确地使用和整理活动材料或用具。如有喝水、如厕等需要,要轻声不影响他人。

(记者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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