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物业与开发商“掐架”害苦小区业主

发布:2013-4-20 15:05:44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交房不到一年,我们搬过来还没多长时间,物业公司怎么就要撤了?”4月17日中午,刚刚接孩子回家的魏先生在小区门岗看到物业公司贴出的准备撤离小区的通知,不禁发出这样的疑问。

    业主:物业要撤离 以前交的费用怎么办

    魏先生住在开发区湄河路建科嘉苑,小区属于新建小区,里面只有一栋小高层,可入住108户。近日,小区物业公司贴出通知,经与开发商负责同志协商且遵照公司约定服务期限,物业公司决定不再续签合同,并于4月30日终止服务。通知贴出后引起小区业主一片哗然。 

    入住刚刚四个月,甚至还不知道小区物业的负责人是谁,就看到物业准备撤出小区的通知,这让魏先生感觉有点儿摸不着头脑。

    “物业服务好不好,还没感觉出来呢,怎么就撤了?”说起物业公司准备撤出小区一事,魏先生感觉很不理解,小区交工不足一年,再去掉装修的时间,多数已经入住的业主与物业相处最多不过半年时间。

    “业主入住时间短,和物业公司之间也没发生多大矛盾,物业公司怎么说撤就撤了?”魏先生说,物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撤出小区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接手刚一年就撤出的着实不多见。

    刘女士也在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交房时交了300元的装修押金、60元的装修垃圾处理费以及200元的电梯电费。当时物业公司承诺的是,如果没有入住,电梯电费就不扣钱,装修押金等到装修验收合格后再退,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她家房子既没有装修,也没有人住。

    听说物业公司要撤走后,她的第一反应是这部分钱怎么办?“通知上写着退装修押金,但是装修垃圾处理费和电梯电费怎么说,退给我们或者移交给下一个物业管理公司,应该给个明确的说法。”

    业主王先生则说出了自己的担忧。小区设施需要维保,绿化需要维护,安保、环境卫生也需要有人负责,因此物业公司是必不可少的,他现在最担心的就是物业公司撤走以后,小区由谁来管理。“大家都有工作,想要小区自治也不容易,没有物业小区就会陷入瘫痪状态。” 

    物业公司:与开发商费用问题 一直未谈拢

    入驻小区服务不到一年,物业公司突然撤出小区,是与业主有矛盾,还是另有其因?记者采访了物业公司的负责人。

    这名负责人表示,他们与业主相处并不存在矛盾,主要是有些问题与开发商没有达成一致。“首先是费用问题。”该负责人说,该小区交房时间一再变更,合同上明确写着,他们从2012年5月1日进入该小区,而开发商办理入住交接时间多次变更并推迟,导致物业与业主开具物业费收据日期为2012年6月15日至2013年6月14日。

    按照合同规定,小区业主未交纳物业费,甲方(开发商)需每月支付他们10000元,从5月1日至6月15日,一共是15000元,而部分未办理入住业主的物业费也由开发商承担,但是这部分费用甲方始终转交给他们负责。

     “业主交房时预交了一年的物业费,换句话说,业主的物业费交到今年的6月14日,但是因为其他原因,甲方向业主承诺今年8月1日前的物业费不用交了,但是他们即没有把这部分物业费支付给我们,也没有把业主交房前的物业费转交给我们,物业本就是微利企业,如果因为这事跟开放商闹得不愉快,最后受伤的还是业主。”该负责人说,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再有小区管理的问题可以与业主委员会协商,但是如果业主的房屋、管道等出现问题,还是需要联系开发商。物业公司表示:“既然与甲方矛盾多多加之合作不愉快,我们只能选择退出”。

    此外,小区内的电梯问题也是双方矛盾的一个焦点。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交房半年时,开发商提出让物业公司接管电梯。 

    “每部电梯都有一至两年的维保期,按照正常情况,小区电梯在正常运转一年后,物业才可以代表业主交接电梯。”该负责人说,在未能保证电梯是否正常运转的情况下交接电梯,就等于把电梯的风险转嫁到物业和业主身上,合同中明确规定物业费中不包含电梯电费、维修费,电梯交接后一旦出现问题物业需要负责维修,费用则要算到业主身上。

    “现在业主入住还不满一年,电梯也没有年检,我们不可能交接电梯。”该负责人说,这也是他们决定撤出小区的一个原因。

    对于业主担心的押金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在小区贴出的通知中明确写着,装修押金及其他费用应退还业主的部分,请业主到指定地点领取。他们将以水表为依据,判断业主是否入住小区。

    开发商: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

    记者联系到开发商一位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最早交房时间是2012年5月底,但当时小区没有正式用电,影响了业主的装修 ,开发商承诺2013年8月1日前业主不必再交物业费,其中差额由开发商承担。

    随后,记者在小区见到了该负责人。对于物业提出的拖欠费用的问题,该负责人拿出双方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记者注意到,合同中规定,自办理入住起,由甲方承担未入住户的物业费,但是未达到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不承担前期补贴。

    “现在小区的管理比较混乱,物业公司的服务确实不符合合同中的规定。”该负责人表示,单从小区的人员配备上说,小区门卫3人,这个是符合合同标准的,但是合同中规定的外运垃圾1人、保洁员2人,事实上小区只有1名保洁员负责小区卫生打扫以及外运垃圾。“既然他们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那么我们也没有必要给予补贴。”

    小区电梯由谁负责?该负责人表示,小区交房时所有的设施等都已经跟物业完成交接。虽然电梯已经移交给物业,但是因为在维保期内,维保仍由厂家负责。“合同中本来规定的是物业费不包含电梯电费、维修、年检、公用照明,但是后来把年检这一项划了,就说明物业费中包含电梯的年检。如果电梯没有移交,那么物业费中不可能包含年检费。”该负责人表示,电梯确实存在部分问题,他已经联系维修人员对电梯进行了检修。

    对于物业撤出后小区的管理,该负责人表示,现在小区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现在无权参与。

    业主委员会:小区太小 难题不少

    “成立业主委员会就是想让居民在物业公司撤离之后仍能安安全全地乘用电梯,有个舒心的居住环境。”4月17日,建科嘉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王世刚接受记者采访时,他正在办公室内忙碌着。

    王世刚有自己的公司,平时业务比较忙,所以兼职加入业主委员会参与小区管理,对他来说有种“临危受命”的架势.

    “我就在这个小区居住,以后小区没人管理也不是办法,开发商找了我们5个人,组成了业主委员会,但今后怎样管理小区,我们与开发商还没商量好,与物业公司也没办完交接手续。” 在王世刚看来,业主委员会是个既没权利又没“油水”,出力不讨好的民间组织。尤其是在这样一个居民偏少的“袖珍”小区,因为收费总额少,有些问题解决起来更为棘手。

    “我们小区最大的问题是电梯安全问题,因为以前曾发生过几次小事故,让居民非常担忧,所以这次我想把这个问题彻底解决一下。”王世刚说,按规定,小区内的电梯每年都应年检一次,并且还要定期维护,但目前电梯已过了年检期,电梯公司也未做维护。

     “以前电梯之所以一直出问题是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未督促电梯公司来定期维护,还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我还不得而知。但我认为,电梯应该定期做年检和维护,这样业主使用起来才能够放心、安全。” 王世刚说,另一个难题是电梯的年检费用问题,这些钱是该物业公司支付,还是该开发商支付,目前还没定下来。

    “前段时间,我们联系过另一个物业公司,想让其接管这个小区,但对方嫌小区太小,经营风险大,没有同意。” 王世刚称,作为一家企业,物业公司接管一个小区首先要考虑盈利问题,而建科嘉苑小区仅有108户居民,由于住户较少,确实不太好找物业公司,“如果找不到物业公司,我们业主委员会只能暂时接管过来,但开展工作之前有些遗留问题还需理顺清楚才行。”

   (记者 岳耀军 马玮)

相关文章

文章随机推荐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