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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市民提车俩月拿不到合格证

发布:2013-3-3 21:36:50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赵先生在聊城某汽车4S店里全款购买了一台新车,却迟迟拿不到合格证,因为这,他不能办理保险,影响到车辆的正常使用,几经交涉未果。近日,赵先生向东昌府工商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工商部门立即着手调查处理。据了解,2012年10月份,赵先生在聊城一家汽车4S店内看中了一款品牌轿车,并全款购车。当时,客户经理承诺7天内办好合格证。可是,7天后联系客户经理,对方却左推右拖,就是不能提供合格证。至12月份,赵先生多次与对方联系、询问,还是没有结果,甚至连什么时间拿到合格证都不能确定。鉴于上述情况,工商执法人员与汽车销售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开展现场调解,并指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作为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信守承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即使情况特殊,也要及时、主动与消费者沟通。

    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介绍,公司对消费者投诉很重视,由于汽车厂家、汽车经销商与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采用“车辆合格证质押贷款”的经销模式,打款、取回合格证需要一个流程,耽误了消费者拿证、办理手续。得知这一情况后,已经安排人员与有关方面联系,并尽快将新车合格证交给消费者。几经周折,消费者终于拿到了迟到了两个月的合格证。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需要注意了解经销商是否随车提供汽车合格证、购车发票、产品使用说明、保养手册和车辆检测单。合格证是缴购置税、车辆投保、验车和办理牌照的重要凭证。如果经销商由于客观原因一时提供不了合格证,消费者应让对方给个期限,并将期限写进购车协议或另外开具补充协议。(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张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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