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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柳林镇院里大锅煮猪下水 软皮鸡蛋做肉丸子

发布:2012-12-10 21:09:45  来源:liaocheng.cc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网讯  12月6日,根据群众举报,冠县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队在冠县柳林镇发现,村民林某非法生产加工猪下水和肉丸子。

    该加工窝点在林某东西两院的家中,东院有几口煮猪下水的大锅,一口大锅正煮着猪下水,共180斤,大门北侧的冷库中存着猪头、猪下水300多斤,院中有劈猪头的劈头机1台、脱毛用煮锅2个、烧水用锅炉1架、竹架子2个,地上污水遍流。

    西院是肉丸子加工窝点,有自动肉丸形成机1台和锅等加工设备1套。执法人员发现,林某加工肉丸子所用的鸡蛋均为破损的或软皮的,肉丸子用方便袋包装,没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任何标志,以每小袋5元钱的价格出售。林某交代,生猪下水和原料肉是从临清低价购进的,没有进货单据和检疫手续。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李小芹 李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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