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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发布:2015-7-22 8:44:01  来源:高唐信息港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5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4)现役军人;(5)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哪些属于应回避亲属关系?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4.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及相关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5.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用以报考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6.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如发现自己所学专业与《2015年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近,须在7月24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考申请。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7月25日16:00前,将书面报告交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经认定后,有关岗位新增加的专业名称在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可根据公布的专业名称报考相应岗位。
7.岗位性质栏里的字母分别代表?
A代表综合类;B代表中小学教师类;C代表幼师类。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
高唐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后3年内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9.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10.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5年8月16日—17日(8:30--17:30)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到高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通路劳动大厦)708室办理退费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11. 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但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再次报考曾被拒绝的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12.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相关材料主要有:
(1)《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高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笔试准考证;
(4)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相关资格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书查询码等;
(5)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除出具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退伍证》;
(8)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交《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9)非高唐籍往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另一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10)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3.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招聘岗位要求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4.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5年内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终身不得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6.考生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及时缴费,避免出现因本人未及时报名、未及时补充信息、未及时缴费等问题耽误报考。应聘人员填写联系电话要正确,并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期间通讯畅通。同时,应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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