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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畅通民意上达渠道 群众意见上案头百姓声音进决策

发布:2015-7-15 9:39:1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还存在与产业发展不够协调、规划建设水平低、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问题。”“建议将未复工和未开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加大督查力度。”在近日召开的十二届市委第116次常委会议上,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看病难看病贵等3个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和方案。

  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社情民意工作,标志着我市对民生工作的重视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记者了解到,为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今年年初,市委常委会确定“每季度研究一次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把群众反映的问题纳入决策程序”。通过建立民意上达的“绿色通道”, 进一步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有针对性地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补齐民生“短板”,更好地做好社会民生各项工作。

  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市成立了由市有关领导同志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市社情民意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分析研判等工作。按照市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求,前不久,市社情民意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召开社情民意工作调度会,召集住建、市政、信访、教育、卫计、市长热线、聊城报业传媒集团、广电总台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对今年以来的社情民意情况进行了分析研判。通过认真分析,会议发现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比较普遍、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3个,即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棚户区改造、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针对这3个问题,市社情民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市住建局、市卫计委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市委常委会研究。

  今后,我市将继续探索完善将社情民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办法,对社情民意中反映的问题,尽最大努力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想方设法去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群众解释清楚,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市社情民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大督查办公室将通过现场了解、电话访问、当面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社情民意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对相关单位的办理情况向当事人或相关群众进行回访复核。对解决不到位的,要责成承办单位全力解决;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效率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记者 曹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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