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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监督市场主体

发布:2015-7-2 14:23: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记者7月1日从市编办获悉,为落实省政府指导意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活动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市政府日前发布《聊城市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该《方案》,各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主体,按照依法监管、审监分离、高效便民的原则依法履行监管责任。

  《方案》对监管内容进行了明确,分别为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移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审批后仍需监管的事项,主要是对原行政相对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是否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收费行为、信息公开情况等进行监管。

  根据《方案》,各级行政机关要结合编制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对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逐项分类制定具体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明确内部分工和监管责任,对行政审批事项逐项或分类制定日常监管、定期抽查、专项检查、源头追溯、危险隐患排查、重大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具体监管措施。

  《方案》中还特别提到,将拓宽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渠道和方式,建立公众举报受理平台,鼓励通过互联网、举报电话、投诉信箱等反映行政相对人在产品和服务质量、经营等方面的问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对市场主体的监督。完善公众投诉受理和督办机制,设立互动式市场监管信息反馈平台,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投诉。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依法为举报人保密,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同时,强化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公众认知和防范能力。

  《方案》提出,要全面梳理市级行政审批前置收费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凡未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实施。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要在简化审批流程、缩减办理时限上下功夫,逐步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15年年底前,市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县监管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监管义务或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行政机关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系统风险的,以及县(市、区)政府长期不能有效制止违规违法行为而引发区域性风险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行政机关直至政府行政首长的责任。因过错导致监管不到位造成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事故的,要倒查追责。

  □相关新闻

  中介服务机构年底前要与审批机关脱钩

  本报讯 记者7月1日从市编办获悉,省政府审改办日前转发《国务院审改办关于严肃纪律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通知》,强调要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实效,巩固改革成果。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市政府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严肃纪律,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市编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该通知,各级各部门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间的关系,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严控新设行政许可。积极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变办事大厅或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现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

  同时,要扎实做好职能转变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精神,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服务机构与审批机关脱钩,由市直部门(单位)要结合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编制工作,梳理承担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列出事业单位名单,9月底前制定脱钩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改办,年底前组织完成脱钩任务,清理“红顶中介”。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全行业全领域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刘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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