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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建立建设项目和重要政策就业联动报备制度

发布:2015-6-30 11:16:5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就业是民生之本。记者昨天从聊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了解到,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建立建设项目和重要政策

  就业联动报备制度的通知》,今后要把建设项目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以着力解决“守着项目找人才”与劳动者“缺乏技能找岗位”的结构性矛盾。

  据了解,当前,我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引进和重要政策的出台已经成为推动我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实际工作中,建设项目和重要政策与就业联动不紧密,建设项目人力资源配置往往停留在自发层面,建设单位“守着项目找人才”与劳动者“缺乏技能找岗位”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就业工作的良性互动。

  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就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根据鲁人社发〔2015〕22号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意见,决定在全市建立建设项目和重要政策就业联动报备制度,重点在项目招商、项目立项、土地征收和项目实施等四个环节促进建设项目与扩大就业紧密对接,在政策制定和政策实施两个方面实现重要政策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推动就业工作关口前移,把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和促进就业三个方面紧密结合、及时了解建设项目和重要政策对就业的影响。通过制定实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措施,形成改革发展、宏观调控、产业调整、社会管理与促进就业政策配套联动的良好局面。

  我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落实建设项目和重要政策就业联动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把建设项目作为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产业发展布局、产业升级转型,统筹考虑增加就业岗位、减少岗位流失等问题。各县(市、区)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要在每季度后7个工作日内将辖区内本季度的新审批项目和新出台的重要政策情况报送至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新闻解读

  项目落地后7个工作日内用工需求要报备

  本报讯 在建设项目与就业联动报备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招商引资时,把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在项目正式落地后7个工作日内,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用工需求表》向同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进行报备。项目主管单位要对建设项目立项、土地征收、项目实施等各个环节的就业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对就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及时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沟通。各级人社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项目主管单位和实施单位取得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劳务用工、技能需求等相关情况,通过举办招聘会、开展劳务合作、落实相关政策等多种形式,为建设项目提供人力资源、政策扶持等相关服务。

  在重要政策与就业联动报备方面。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改革发展、宏观调控、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时,要统筹考虑政策实施可能对当地就业岗位、公平就业、就业创业环境和就业质量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按照规定进行就业稳定风险评估。并于政策正式实施前7个工作日内,将政策文件及相关材料向同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报备。政策实施过程中对就业产生重大影响的,牵头部门要及时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馈。

  (记者 许金松 通讯员 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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