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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法院执行一起特殊案件 前往济南收回17辆客车

发布:2015-6-9 14:56:0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由17辆客车组成的浩浩荡荡的车队连夜从济南往聊城赶,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是法院在执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

  前一段时间,申请执行人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某等追偿权纠纷一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反映,被执行人张某正用购买的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17辆客车在济南市中区一购物广场经营运输业务,但因与该购物广场的合同即将到期,有可能转移上述车辆,一旦转移,案件执行将陷入困境。执行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研究制定了立即扣押上述车辆的执行方案。

  6月1日16时,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栋的带领下,由办案人员张涛、多名执行员及法警组成的执行队伍紧急赶赴济南该购物广场。到达现场后,执行人员分工负责:一组熟悉现场车辆情况;一组与第三方一购物广场进行协调沟通;一组传唤被执行人张某到达现场。因被执行人张某情绪激动,各方利益难以协调,一直持续到22时许,通过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各方才达成一致意见:各方配合法院扣押全部车辆;被执行人配合该购物广场后续的正常车辆运营;该购物广场尽快结清欠被执行人的费用。此时,运营车辆也全部返回停车场。执行人员控制现场后,指挥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启动车辆,连夜将17辆中通客车带回聊城。2日凌晨4时许,这些车辆全部被带到聊城,并指定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保管。

(记者 赵宗锋 通讯员 王希玉 贾忠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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