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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第三批终身禁驾28人名单公布

发布:2015-6-9 9:22:0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第三批终身禁驾28人名单公布 截至目前聊城90人被终身禁驾

  本报讯 6月8日,记者从聊城交警部门了解到,我市第三批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公布,又有28名驾驶员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截至目前,我市已经对外公布了90名被终身禁驾的驾驶员名单。

  3月2日,我市首批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公布,32名驾驶员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4月8日,聊城第二批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公布,30名驾驶员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禁止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第一批、第二批终身禁驾名单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广大交通参与者纷纷表示,这一举措是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表现,对于严重交通违法者,必须加大打击力度。

  终身禁驾意味着驾驶人“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据交警部门介绍,驾驶人被予以终身禁驾,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酒驾或醉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对于第一种类型,终身禁驾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说,并非所有交通肇事逃逸行为驾驶人都要被终身禁驾。“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等有关规定,对逃逸人进行行政处罚。”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聊城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交管部门将被终身禁驾的驾驶人录入驾驶人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终身禁驾驾驶人关联信息还会被纳入卡口系统布控,以后再也别想开车上路了。

  交警部门表示,希望通过公布终身禁驾人员名单的形式,使广大驾驶人员受到警示教育,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提高驾驶人员遵守交通法律的自觉性,确立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在今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交警部门仍将以查处酒后驾驶和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作为重点工作,并将目前定期开展的专项行动向不定期开展和常态化管理推进,切实减少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的发生率。

(记者 刘亚杰 通讯员 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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