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27号

发布:2015-5-7 10:33:3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黄伟东的提请,于2015年5月6日表决通过,免去:

  郑宝光、许文君、申爱国的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军的提请,免去:

  王春法、任西田、司树勋、王凤森的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