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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聊城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64亿元

发布:2015-4-24 10:31:1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4月23日,聊城晚报记者从聊城银监分局了解到,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64亿元,较年初增加33亿元,同比多增6亿元,同比增长27.12%。

  据透露,从2012年开始,聊城银监分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指标逐月监测、按季通报,重点通报小微企业贷款进展、贷款质量等情况,让小微企业尽快拿到贷款。修订了《聊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后评价办法》《聊城市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十佳”评选办法》,将国务院、银监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新政策、新指标、新要求纳入到评价内容,从制度上督促银行机构贷款给小微企业。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研发特色产品和推广上级行特色信贷产品,在评价考核和十佳评选中增加分值。聊城银监分局每年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机构授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十佳”的荣誉称号。在“十佳”引领下,形成了争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十佳”的好势头。

  聊城银监分局还用“差异化监管”的办法,激励银行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制定本行(社)适度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和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的制度,减轻相关从业人员心理包袱。目前,聊城辖区内27家银行机构大部分制订了本行的差异化考核政策。

  目前聊城银监分局要求辖区各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营绩效考核办法进行完善,增加考核权重比例,增加对基层营业机构和从业人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奖励分值。

  聊城银监分局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制订了一系列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如小微企业不良贷款高于辖内贷款平均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监管评级的扣分因素;在加分因素中增加小微企业贷款的考核比重;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价结果纳入风险评估及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考核、与机构市场准入等行政许可事项挂钩。

  聊城银监分局还规范银行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曾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进行了收费政策专项检查,涉及农发行聊城市分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聊城分行,邮储银行聊城市分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恒丰银行聊城分行,齐鲁银行聊城分行,润昌农商行,东昌府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茌平沪农商村镇银行等13家金融机构,机构覆盖面56.52%,覆盖了辖区各种类型金融机构。

  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优惠政策方面,各银行总行明确了小微企业服务相关优惠政策,聊城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实施优惠政策85项,优惠金额623万元。如华夏银行总行明确对贷款意向书、交易处理手续费、账户监管费、委托调查、招投标信贷证明、小企业贷款承诺函、小企业法人账户透支承诺费等8项小企业收费进行免收,华夏银行聊城分行免收了小微企业的8项费用。

(记者 孙克峰 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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