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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门”引隐私之忧

发布:2015-4-17 15:28:5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毕福剑因“视频门”被央视调查。为此,央视名嘴毕福剑要付出的代价,现在尚未尘埃落定。

  同时,毕福剑事件也引发了很多关于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讨论。

  其实,关于隐私权,我国学者对其概念也提出了诸多观点。但是,哪些是个人隐私,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还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认识。个人生活隐私,我们可能自觉或不自觉地已曝光在社会公众面前。同样,自觉或不自觉地,我们也可能正在侵犯着别人的隐私。

  律师说,我们得清醒面对一个事实:大家平时津津乐道的,很多都是公民个人隐私的一部分。

  现象

  商家泄露客户电话号码是侵犯隐私行为

  “隐私权,就是涉及个人私生活的各种秘密,就是不公开的,不为第三人或他人所熟知的隐秘的、与个人相关的生活。”兴华东路光岳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明超说,从百度百科上看,对隐私权的基本定义也是比较模糊的。

  山东鲁朋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明飞表示,隐私权是公民人格权的一项,在宪法和刑法中都有体现。目前,我国法律界对隐私权包含的具体内容仍不统一,公认的大致包括三个方面,也就是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空间。

  侵犯私人信息包括未经当事人同意公开当事人个人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肖像、财产状况等个人信息,包括私拆他人信件,看他人聊天记录等;侵犯私人活动包括公开当事人私人宴会、私人情感关系等;侵犯私人空间则包括非法入侵私人住宅,非法监视他人住所等。

  “其实,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常见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对隐私权的侵犯。”胡明飞表示,商家将客户的电话号码和信息外泄,就是最普遍的一种。

  胡明飞说,严格说,即便是夫妻之间偷看对方的聊天记录,也算是侵犯对方的隐私权,这在国外是很严重的一种行为,但在我国最多是引起一些口角。

  “判断某种行为是否侵犯了当事人隐私权,比较重要的一点是看发布信息者是否是对公众发布的,也就是说接受者是否是确定的。”胡明飞说。

  “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也属于侵犯别人的隐私。”光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洪刚坦言,但是,“秘密”的范围太广泛,有时不太好确定,也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

  这种情况下,根据社会风俗,要看是否造成了财产损失、不良影响等后果。如果是,才能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解析

  私密行为暴露在公共场合相当于放弃隐私权

  “严格来讲,民法上是没有隐私权这一专门定义的。”贾明超说,隐私权是民法的范畴,他个人认为,隐私权适合在非公开场合,而且是在没有除当事人意愿内的第三者存在的前提下。

  贾明超认为,在正常的场合和正常的途径下,不为别人所得知的个人生活,都是隐私。

  “比如,狗仔队公开明星的各种感情问题,像‘锋菲恋’已经侵犯到了别人的隐私权。”贾明超说,在现实生活中,背后谈论别人情感问题的现象,在周围非常普遍。

  不过,一件事是否属于隐私,也要看所处的场所。如果在公共场合,两个人有亲密的行为,事情本身就没有隐私可言。这也意味着,当事人已经放弃了自己的隐私权。

  没经过许可,不允许拍照。“如在没被许可的情况下拍了,肯定侵犯人家的隐私。”贾明超说。

  贾明超喜欢看NBA球赛,他说,一些大牌球星的举办婚礼或开生日派对,往往是一个秘密舞会。事先,舞会或派对的主人,如果明确了不允许拍照、不允许传播,有人还是这样做了,就侵犯别人隐私权了。

  “在中国,比较现实的就是,两个人是好朋友,我告诉你一件秘密,让你不要再告诉别人。”贾明超说,这种情况下,这个秘密如果涉及私生活,在只有两个人或几个人知道的情况下,那可能这个秘密就是个人隐私。

  不过,一件事在当事人内心即使是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但由于所处场合是公开的,就没有隐私可言了。

  “在公共场所,本身就有摄像头、过路的行人,他们可能与你无关,也不认识你。”贾明超解释说,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人把看到的事情告诉了别的朋友,而这位朋友又正好认识你。这并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贾明超说,因为他们不是在私密的场合。在公开的场合,他们应该能意识到自己的所有行为,应该能被别人所知道。

  辨别

  正常情况下外人不可能知道的 你知道了就侵犯了别人的隐私

  自己是否侵犯了别人的隐私,自己的隐私又是否被人侵犯了,不好界定的时候,如何判断?

  贾明超认为,在正常的情况下,“隐私”别人能不能知道,这是关键。对于隐私,要以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去进行判断。

  “公民不愿公开或不让他人公开个人的秘密。不愿公开,还有一个如何界定公开的问题。”贾明超表示,医患之间有保密关系,如果某人患有绝症,除医生、当事人之外,别人无法知道。如果别人知道了,可能就侵犯了别人的隐私。

  “隐私,不为他人知悉,这是最重要的。”贾明超强调,他个人还是那个观点,在非公开的场合,通过正常途径不可能知道的事情,但是你知道了,你就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

  贾明超认为,从日常生活中看,不是明星等别人关注的公众人物,作为普通人的隐私还是比较好保护的。除非做了一些其他的,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比如婚外情、私生子这类事情。

  但对公众人物来说,比如官员,保护隐私就不太容易。

  贾明超表示,如果自己的隐私权真的被侵犯了,并导致了非常严重的后果,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司法保护。

  ◎相关链接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大致有以下十类

  我国著名的法学学者张新宝教授把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总结为以下十类: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它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之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记者 刘敏 郭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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