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公布2014年纳税信用结果 A级信用企业达474户

发布:2015-4-10 8:37:42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在4月3日召开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市地税局调研员姚同喜介绍了全市A级纳税信用企业评定情况,并公布了全市201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其中被认定为A级纳税信用企业的有474户。

  姚同喜说,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定范围是已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并适用查账征收的纳税人,2014年度全市符合这一条件的纳税人共有19301户。

  税务机关进行纳税信用评定和管理遵循客观公正、统一标准、科学分类、动态管理的原则。评定的主要依据是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的相关涉税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等。依照纳税人各类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特别是税款缴纳的准确性、及时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判打分,按照得分多少区分评定为不同的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等级共分A、B、C、D四级。在评价所属期内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行为,查补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稽查处理结论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或拒绝、阻挠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或有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或被发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均直接判为纳税信用最低等级D级。

  2014年度全市A级纳税信用企业474户,占比2%;B级纳税信用企业15383户,占比80%;C级纳税信用企业2869户,占比15%;D级纳税信用企业575户,占比3%。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纳税信用评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予以相应激励措施:发票使用按需提供;税务机关提供绿色服务通道或派专人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积极协调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纳税人贷款、融资提供税收信用证明服务等。对纳税信用评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除依法从严管理、加强重点监控外,还将严格执行《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公告》,将其信用结果通报司法、金融、工商、行业协会及其他部门,在经营、投融资、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核、高消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和禁止。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刘鹏利)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