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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民询问:幼儿园收费标准合理吗?

发布:2015-4-9 9:04:3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有市民通过市长热线网络平台咨询,聊城市物价局对于聊城范围内私立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是如何核定的,学费以及杂费具体包含哪些项目?另外,幼儿园收取床位费是否合理?

  对此问题,相关部门作出了详细回复。“按照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2011年底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物价局等三部门下发的鲁价费发【2012】93号文件规定,幼儿园收费实行统一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幼儿园可以收取的费用有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共6项收费,除了这六项收费外,不得再收取其它费用。其中保教费、住宿费,根据办园性质、经费来源等情况,实行不同的定价形式;伙食费、校车接送费是服务性收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是代收费,后四项收费是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的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办园质量和教育部门批准的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报当地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经物价部门收费公示审核后执行。其中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民办幼儿园,由当地物价、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物价、教育、财政部门备案。另外,各级各类幼儿园都要认真填写《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物价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性质、办园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

  (记者 祝伟康 通讯员 梁国坡 范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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