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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靠“刷单”挣钱? 骗子盯着你兜里的钱!

发布:2015-4-3 10:57:2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听朋友说现在网络‘刷单’很挣钱,坐在电脑前,一天100多元轻松进入口袋了。可谁承想,也有人不但没挣到钱,反而被骗子骗走了钱。”近日,市民王女士就被刷单“刷”走了400元钱。

  市民反映

  网络“刷单”被骗400元

  王女士一直想在网上找一个兼职,几天前,在朋友圈中看到同学发布的“刷单”兼职消息后,便联系了对方。

  王女士称,“刷单”就是按照平时淘宝购物流程那样,在指定的网店买东西,成功付款后,对方会给一定的报酬。“我第一天刷了20单,挣了40多元钱,钱在‘刷单’后十分钟就打给了我,第二天接了30单,赚了70多元钱。”

  “刷单”第三天,王女士按要求拍下了两张面值200元的充值卡,将购买成功的截图发给“上家”后,对方却一次又一次以各种理由推诿,并将她拉入QQ黑名单无法联络。王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不少在校大学生透露都有听说过“刷单”,并通过给网络商家刷好评来赚取零花钱。据有过刷单经历的学生小华介绍:“代付单风险较低,报酬也比较少。垫付单虽然报酬高,但是风险也高,很多都是骗人的。”

  而在卖家一方,请人“刷单”也存在风险,“我们也害怕被刷单的人骗,有些‘刷单’的人拍下商品由卖家代付,然后再申请退货,这样我们卖家的钱就打水漂了,而且还是哑巴吃黄连。”淘宝卖家小李说。

  律师说法

  “刷单”属虚假宣传

  针对王女士这一情况,记者联系了淘宝客服,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刷单’是一些淘宝店铺为了淘宝搜索排名而采取的作弊行为,一般就是单品刷销量为宣传爆款做准备,从而刷新信誉以提高店铺整体信誉度。我们一旦发现商铺有这样的现象,或者某些账号过于活跃的话,会做出‘炒一罚二’的处罚,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也希望消费者不要参与这种虚假活动中。”

  对此,聊城永圣律师事务所陈玉普律师表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花钱请人进行虚假评论,属于虚假宣传,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刷单者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同时,也提醒市民不要参与此类活动,还消费者一个和谐的购物环境。

(记者 郭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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