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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城区严禁非法“挖宝” 保障地下文物安全

发布:2015-3-28 8:17:4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3月26日讯(记者 凌文秀) 近期,由于个别施工单位工地管理出现疏漏,致使古城区“挖宝”现象再度出现。23日上午,市文广新局召开紧急会议,要求各部门坚决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彻底杜绝“挖宝”、“淘宝”现象,保障古城区地下文物安全。

  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事件,立即采取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限期1日内填平挖宝者挖掘的“老鼠洞”、“马蜂窝”等坑洞,限期3日内在工地四周加设围挡,同时组织人员24小时巡查工地,发现违法“挖宝”现象及时制止,筑起文物安全第一道防线;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立即停工,并上报文物、公安部门处理。文物、公安部门要派专人巡查,一旦发现违法“挖宝”现象,及时制止,收缴“挖宝”用具,并对挖宝者说服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提高广大市民文物保护意识。

  据了解,由于处置及时,目前古城区非法“挖宝”、“寻宝”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下一步,文物部门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展一次文物安全整治,经常性地到施工工地、古玩市场巡查,坚决杜绝私自盗挖、非法交易文物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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