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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望4月起实行

发布:2015-3-3 10:04:5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2月27日,在聊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市长王忠林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2014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行了“四证联办”、“先照后证”。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措施,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助推民间创业热情,促进市场主体登记更加便利。

  一项数据提供了最好的证明:2014年全省排在前三位的17项工作中,其中一项就是,截至2014年底,全市市场主体达24.4万户,同比增长34.8%,增幅居全省第三位。

  事实上,登记审批利好消息远未止步。2月28日上午,市人大代表、市工商局局长李忠贤告诉聊城晚报记者,在推行“四证联办”的基础上,我市有望在4月1日起实行“三证合一”的登记制度。一旦实现,对广大市场主体来说,意味着审批手续更为简化,审批时限也将大大缩短。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有望4月起实行

  李忠贤表示,2014年,聊城市场主体总量位次前移三位,超过泰安、淄博、德州。2014年新登记市场主体6.69万户,同比增长54.5%。实践证明,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措施对市场主体的增多,对市场活跃度的提升有着重要的引导作用。于工商部门的职能而言,就是要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膨胀式发展,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保障改善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因此,要进一步推进改革,在推行“四证一章联办”的基础上,积极与质监、税务等部门联合协作,探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打造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新优势,确保“洼地效应”更加凸显,打造聊城经济的“升级版”。

  李忠贤说,“三证合一”简而言之就是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件合并成一个。以往商户要分别办理的三个证件,未来有望一个证件全部涵盖。

  李忠贤说,为推进这一登记制度改革,前一段时间,工商、质监、税务三部门多次沟通论证,从技术角度而言,“三证合一”已不存在障碍。目前,相关申请已经得到省工商局批复,需要等待省政府批准。乐观估计,“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我市有望在4月1日起实行。

  技术不存在壁垒 社会认可度有待观察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国已有36个省市不同程度地启动了“三证合一”工作,其中28个省市出台了“三证合一”的相关方案,其业务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保留现有证照仅对业务流程进行整合的“三证合办”模式;二是对现有证照进行整合的“一证三号”模式,聊城有望实行的是“一证三号”模式。

  与技术上的无壁垒不同,在李忠贤看来,目前他更担心“三证合一”的社会认可度。

  “我们工商、质监和税务部门对此事很积极,但其他审批部门认不认可这件事?如果企业法人带着‘合一’后的证件去其他地方办理相关手续,会不会顺畅?需不需要再返回来补办相关手续?这些其实都是我们更为担心的。”李忠贤说,尤其是有些企业负责人需要去外地办理投标等业务,新的证件会不会得到认可,也需要观察。

  在李忠贤看来,从国家层面而言,对此明确支持。在2014年底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三证合一”成为工商部门2015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2015年将在“三证统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一证三号(即三证合一)”,并积极开展“一证一号”试点,最大限度降低社会成本和行政成本。

  对此,李忠贤表示,未来如果实现“一证一号”,势必为市场主体带来更大利好,但这需要充分试点后国务院的批准,恐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李忠贤表示,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15年,我市将实施创业创新工程,加大对大众创业的财税支持和金融服务,确保新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5万户,新增规模以上中小企业200家,民营经济税收增长20%以上,这一目标是非常实际的。今年,我市将围绕养老健康、信息、旅游、教育文化等居民消费六大工程,在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上下功夫,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上下功夫,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延伸阅读

  国内“三证合一”探索历程

  2014年6月4日,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文)在“(四)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中提出“简化手续,缩短时限,鼓励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各地纷纷响应。

  2014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提出“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阐述了税总关于“三证合一”的工作思路。

  7月24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三证合一”登记工作在枝江市全面推开。

  对于一证一码,2014年7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税总发〔2014〕85号)提出,“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这是目前关于“三证”合成“一证”的最直观表达。在相关人士看来,“一证”应当是市场主体的身份证;应当能够替代现有的三证,包含现有三证的所有功能;应当能覆盖现有三证所管理的商事主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社团等各类组织机构。“一证”上打印的“一码”,应该是组织机构的唯一法定标识码,全国唯一,终身不变,能够代替现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和税务登记号。为保障这个“一证一码”的更好应用,还应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这应该是“三证合一”改革工作的终极目标。

(记者 赵宗锋 孙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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