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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短工也应签合同 如遭拒绝可投诉

发布:2015-1-28 9:17:0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大众网聊城1月27日讯(记者 李乐涛)眼看着又要到年底了,正是市民休闲、聚会的好时机,酒店、商超的用工需求不降反增。可是由于很多员工要回家过年,不少单位闹起了"用工荒"。于是,不少单位选择高薪聘用"短期工",以解燃眉之急。而有些想要勤工俭学的同学也想趁此机会挣点钱,但却忽略了签订劳动合同,最终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每到年底"短期工"需求大

  记者在聊城一所高校内看到,公告栏上贴着很多单位的招工信息,其中以餐饮业居多。一位饭店老板告诉记者:"我们店里目前有30多名服务员,但流动频繁,而且眼看着外来务工人员就要回乡过年了,空出的岗位还招不到新人,真让人着急。目前店里的年夜饭预订情况火爆,但是人员缺口很大,所以选择到大学里来,看有没有过年不回家的同学愿意到店里来工作,以解我们的燃眉之急。"

  正在看招聘信息的大二学生小王说:"我家在外省,父母都在外地打工,过年不回家了,所以我也不打算回去了。过来看看有没有适合自己的岗位,春节期间打份短工,一方面可以增加自己的社会阅历,另一方面也可以自己挣点生活费。"

  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和小王情况差不多的同学不在少数,他们大多家在外地,家境不是太富裕。春节打工,工资会比平时做小时工要高一些,他们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减轻一些家里的负担。

  部分遭遇拒签合同

  记者发现,一方面是商家纷纷招聘短期工,另一方面却是应聘者提出和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时,却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

  聊城大学大三学生小李告诉记者,去年他就没回家,和几个老乡到一家商场应聘促销员,老板也同意聘用他们,聘用时间是一个月。老板告诉他们,在此期间,他们除了负责在商场里面促销产品,还要负责帮助装卸货物,每天的工资为100元左右。"但当我们提出要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时,老板就很不高兴,说劳动合同是针对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的,我们就干这两天,不用签劳动合同。因为之前有同学有过因为没签合同最后拿不到工资的情况,我们也学过相关的知识,所以最终没有去,而选择了另外一家肯签劳动合同的公司。"

  记者以应聘者的名义拨打了几家公司的电话,在谈到劳动合同时,不少单位以打工时间太短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律师:拒签合同可以投诉

  那么,短期工是不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呢?一位律师告诉记者,所谓短期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所以,只要发生劳务关系,哪怕是一天,劳务双方原则上必须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如果用人方拒绝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到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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