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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完成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收藏文物的最终认定工作

发布:2015-1-18 16:17:1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3个月共认定文物1028件(套)

  商报消息 近日,省文物局组织文物认定专家王永波、陈梗桥、孔庆生三人对聊城市聊城大学、聊城光岳楼管理处、东昌学院、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收藏的文物进行了最终认定,最终认定文物1028件(套)。至此,聊城市历时3个月的文物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文博函[2014]44号)要求,市普查办首先组织了各县(市、区)文博系统外文物初步认定工作。针对系统外国有单位地域分散、人员不固定、收藏文物门类繁杂等具体情况,普查办事先将待认定文物清单及文物登录标准分发给认定专家组成员,让其熟悉文物类别和工作流程,同时和收藏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保证了认定工作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在文物认定过程中,为了赢得收藏单位的理解、配合,普查员多次登门回访,耐心细致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初步认定工作顺利完成,也为市文物最终认定的完成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普查办将根据省文物局反馈的认定信息组织各收藏单位认真填写可移动文物认定信息登记表及文物认定信息登记卡,及时启动文物信息登录工作。(聂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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