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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原则上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0000元核拨

发布:2015-1-5 17:05:5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长期以来,聊城市民对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没有清晰的认识,而参与社区管理、社区建设的意识更为薄弱,对社区职能认识不清。

  2015年1月1日起,《聊城市城市社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组织再度成为市民热议话题。我市社区建设现状如何?《办法》使得社区设置有了标准、办公人员有了职数,但经费如何保障?

  对此,记者采访了聊城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张磊。

  现状

  我市城市社区156个 社区建设起步晚

  记者:城市社区管理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可是很多市民对这个概念都比较陌生,我市城市社区现状如何?《办法》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张磊: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城市社区156个。市领导曾对我市加快城市社区建设做过重要批示,在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速度明显加快,社区组织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社区管理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城市社区步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因我市社区建设起步晚、覆盖面窄,社区内部也存在关系不理顺、组织不健全、功能不完善、法规缺乏滞后等问题,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功能的发挥和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

  从居民生活来说,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越来越多的新型小区涌现。同时,小区内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居民之间因利益冲突导致的各类矛盾不断涌现。另外,物业企业不能按章履约,业主要求超出企业服务范围导致的矛盾和冲突也愈来愈多。因此如何保障居民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就成为当前我市社区管理的主要问题。市民集中反映、意见比较大的问题,有不少已经超出物业企业的服务范围,不同的问题涉及不同的职能部门,单靠任何一方都不易解决,因此在居民小区层面上,急需一个各方沟通交流的平台,有个常态化的办事机构和程序去化解矛盾。

  架构

  城市社区一般按照3000户的规模设置

  记者:城市社区管理中,我市城市社区是怎么划分的,管理和服务组织都有哪些?

  张磊:社区是指在街道(镇)的辖区内,按照人口数量、地域范围、文化背景等要素进行划分,实行共同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人们所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一般按照3000户的规模设置。

  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和社区社会组织等。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采取“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的办法,并按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成员职数一般为5-9人。社区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通过选举产生的。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新建住宅区达到社区设置的规模要求,居民入住率达到50%的,应成立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成员,一般按每300户配备1人确定。同时鼓励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居委会工作人员之间交叉任职。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社区内居住分散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应成立居民小组,可吸纳小区居民小组负责人加入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社区社会组织是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的民间自发组织。

  过程

  借鉴发达地市经验 结合聊城实际情况

  记者:社区管理在南方等一些发达地区听起来并不陌生,在北方城市,特别是我们地市级城市还不是太熟悉,起草《办法》可借鉴、可参照的东西几乎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做了哪些工作?

  张磊:我市出台这个《办法》,在我省同类地市中尚属首例,在全国也只有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出台过类似规定,可借鉴的东西不多。

  完全按照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城市的模式照搬肯定行不通,甚至还会走入误区。为此,我们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意见,按照市政府2013年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务院、省、市关于社区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参考了一些理论材料,把这些知识吃透、记熟,然后对我市城市社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研。在市领导的领导和协调下,先后组织住建、规划、财政、公安、街道、社区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多次深入社区、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进行实地调研。

  在走访调研居民小区中,为了掌握情况更加详实、细致,我们对商业型居民小区、单位管理型小区、破产企业型小区、“城中村”改制型小区等不同类型的小区分门别类进行调研,与居民代表、社区干部、在职工作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广泛交流,多方征求意见,为《办法》的制定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并到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委、公安、司法、规划、社保等16个单位进行了会签。使《办法》在相关领域没有与政策相冲突的现象,做足了基础工作。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出了居民小区“四位一体”的小区物业管理模式,并对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标准、人员配置、经费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应该说可操作性比较强。

  保障

  社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记者:根据《办法》,社区设置有了标准、办公人员有了职数,那么在经费保障方面如何掌握?

  张磊:在《办法》“社区建设保障”一章中要求,新建住宅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的社区工作用房,要按照不低于300平方米标准建设,社区服务设施面积按照900平方米左右配置并列入规划;国土、住建、规划等部门应给予建设单位优惠和减免政策;老城区、已建成社区工作和服务用房按照不低于150平方米的要求,由县(市、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有关部门,整合、调剂利用现有设施资源加以解决。

  另外,对于物业用房及社区工作经费有了明确规定,新建居民小区,建设单位要按照不低于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筑面积的3‰,且不少于100平方米的要求配置物业服务用房。而社区工作经费,按照办法规定,原则上按每千户每年不少于20000元核拨,并要求依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建立社区经费自然增长机制,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

  (记者 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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