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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城乡居民医保正式并轨 报销比例提高

发布:2015-1-5 17:05:27  来源:齐鲁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齐鲁网1月1日讯(聊城电视台 张朝锋 姬翔)从今天起,聊城市执行全市统一的居民医保政策,入医保不再分城镇、农村居民,在医保待遇上整体比原有标准有所提高。

  2015年聊城市按照政府补助每人每年360元、个人缴费每人每年120元筹集医保资金,政府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了40元。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及因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门诊慢性病、普通门诊、意外伤害以及生育住院所发生的费用报销。参保居民住院医保报销比例与整合前相比,县、乡医院基本保持不变,市属医院相应提高,其中:市属一、二、三级医院由人均报销53%分别提高到80%、70%、60%。参保居民年度最高支付额由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提高到20万元。在门诊慢性病待遇上,病种由原来的16种扩大到21种,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5%;居民医保药品目录由1500种扩大到2400种,群众的用药范围大大拓展。新规定还将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多发病、常见病和生育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大大提高了居民医保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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