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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纪检11个月立案1220件 处分1328人

发布:2014-12-26 9:29:46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记者今天(24日)从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了解到,1至11月份,聊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20件 处分1328人。

  据了解,聊城市纪委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首要手段,坚持以案件引领、靠案件支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1至11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20件,结案1210件,处分1328人,同比分别上升29.2%、29.6%、30.6%。市纪委自办案件33件,同比上升43.5%。

  突出办案中心地位。工作重点向办案转移,人员力量向办案倾斜,领导力量向办案集中,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办案工作15次,组织、协调、督办、解决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9个,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中的核心领导作用。

  重视线索搜集管理。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开设了市纪委监察局网站信访举报专区,加强对网络信息的搜集,广开线索来源。落实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制度,对2012年以来的各类原来分散管理、自主处理的线索进行起底摸排,共清理线索176件,筛查有价值线索81件。

  加强办案规范化建设。制定了案件审查工作规范、案件审理工作规范、案件管理工作规范等规章制度,以规范促办案,向规范要质量。加强对案件线索的初查初核工作,集中力量查清主要问题,提高了办案效率。严肃审查工作纪律,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查办案件实现了“零申诉”。

  着力查办重大重点案件。切实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办重点领域贪污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积极查办涉及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了茌平县政协原副主席王彪挪用公款案、莘县民政局原局长张朝彦贪污案等重点案件。

  积极探索工作新模式。把聚焦主业的原则性和抓工作落实的创新性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市县纪委办案工作一体化模式,实行线索管理、初核立案、调度指挥、审查把关“四个统一”,形成了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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