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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落户农民同城同待遇

发布:2014-12-5 8:24:2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12月3日讯(记者 谢晓丽 通讯员 张迪) 根据城镇化发展需求,结合聊城实际出台《关于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的意见》,按意见稿,到2020年,全市城区人口要达120万,全面构建起以市中心为核心、县城为支撑的新型城镇化格局。

  全市将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落户条件限制,放开市域城镇落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完善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形成户籍制度和居住证制度有效衔接的人口管理制度。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镇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建设,统筹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和被征地农民就业创业问题。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补贴。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实现城乡劳动者同工同酬。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与城镇户籍人口同等享受住房保障待遇。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缩小城乡基础教育差距。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保障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社区综合性文化中心等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文体服务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解决困难、失能老年人的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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