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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下半斤酒后驾车换来六个月刑期

发布:2014-12-3 15:28:32  来源:大众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警示案例 

  如果不是醉酒驾车,徐猛(化名)现在应该在工地上指挥着他的建筑队施工,一次醉酒驾驶成了他人生的分水岭。今年11月14日,徐猛因妨碍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并罚判处拘役六个月。 

  今年6月26日晚,徐猛迷迷糊糊地醉酒开车被警察抓获。民警描述,他浑身酒气,说话语无伦次,拒绝回答姓名等基本信息,不出示有关证件。“孩子考试考得好,一时高兴喝多了酒。”徐猛在被交警查获时,他说出了喝酒的理由。抽血化验,徐猛血液酒精含量为248.7mg/100ml,属重度醉酒驾驶。

  “这是第一次喝酒开车,之前喝完酒都是朋友给开回去。”徐猛告诉记者,他很后悔喝酒后开车,今后肯定不会再喝酒开车了,真不应该。徐猛说,当时他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了半斤多高度的高粱酒,开车时遇到了交警在查车,当时情绪很差,没有配合警察执法。 

  看守所服刑的日子让徐猛寝食难安,陌生的环境、封闭的空间、远离亲朋好友,更让他担心的是公司的业务经营。徐猛老家在南方,为了生意,一个人来到聊城打拼,今年30岁的他,事业也算小有成就。生意不能打理,妻子和孩子都见不着面,在服刑的日子里,徐猛常常自责内疚。

  由于徐猛拒绝接受检查,对执行公务民警拳打脚踢,暴力阻碍执法,摔坏了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和摄像设备,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批准逮捕。记者从东昌府区人民法院获悉,徐猛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14年6月27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止)。徐猛服从判决,没有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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