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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小区自管站屡受诟病 变身直管站存在诸多制约

发布:2014-11-30 9:37:4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小区内的自管站之所以受诟病,是因为物业与业主“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双方信任感缺失。阀门往这扭一点,热流大了,业主家里暖和了,但是往那扭一点,热流便“省”出来了,钱便揣到一部分人的腰包了,业主家里便会冷了。

  其实,在这一争执中,物业、业主都是输家,少数无良的物业公司,让整个行业蒙冤。

  根本的出路是,一是分户计量,二是自管站变为直管站,物业转变为纯粹的服务者,而不是利益相关者。但目前看,哪条路都不好走。

  纷争依旧

  先看看这些纷争吧:近日,星光水晶城一期的业主致电本报反映,家里暖气片冰凉,只得开空调。物业回应称,小区供暖主管道破裂,需要紧急抢修。业主质疑称,管道维修工作本该做在前面,暖气迟供一天,物业便可多获一些利益。

  同样的问题还出现在这些小区:卫育花园小区、柳泉花园小区、凤凰新城部分楼栋等。

  业主反映,家里的暖气片温度不稳定,经常出现夜间温度不如白天高。

  其实,这些问题都是“老皇历”了,其中的原因不言自明。当然,也确实存在管道老化,真正因维修而耽误供暖的情况,但这只是个例。

  对于被质疑克扣“暖流”谋利,物业也“喊冤”。

  有物业工作人员称,居民所交费用是固定的,供暖季结束后,物业才和供热企业进行结算。如果在供热之初,便一味地提高温度,而不是根据天气状况进行相应调节,最后结算时物业很有可能面临巨大差额补贴,物业作为服务企业不可能为此埋单。

  一个“根据天气状况进行相应调节”,便有很多不确定性:怎么调节,谁来监督调节。也有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方面不想进行自管站管理,也不想代收取暖费,希望供热企业能够向用户直接收取热费。物业公司掺和在里面,两头不讨好。

  解决的办法也有,即取消和回收自管站,变为直管站。但这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资产产权、维修改造、系统匹配、资金落实等多个方面问题。

     根在“利”字

  “收编”所有小区的自管站,现阶段对供热企业来说,仅仅资金就是不能承受之重。

  当然,“收编”还有更负责的问题,须由政府主导,但目前我市还没有形成具体的移交细则。

  目前,自管站变身直管站,聊城存在哪些困难呢?

  对经济效益好的自管站而言,产权拥有方不愿意将其移交给供热企业经营,而那些经济效益差常年亏损的自管站,供热企业一方也不愿意接收。

  对部分小区来说,自管站确实为产权方的一块“肥肉”,移交无异于虎口拔牙,谈何容易!

  另外,一些“袖珍小区”单独使用一个自管站的情况在聊城也较为普遍。这些自管站“油水”不多,移交相对容易,但对供热企业来说,又成了“烫手山芋”。

  可见,老百姓供暖这一民生问题,归结到一点,还是“利”。

  时政速览

  ●11月26日,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暨政务微博培训班举行。按照省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聊城市将设立新闻发布厅,地点选定在市政府518会议室。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等22个部门,原则上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新闻发布会。

  ●记者11月24日从市编办获悉,市政府日前发布通知,2014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31项,其中取消24项、下放县级7项;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34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此次取消的24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13个职能部门。

  记者采访获悉,很多小区的自管站当初是由开发商出资建设,而在聊城小区物业与开发商常常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

  时政链接

  关于自管站变身直管站的问题,相关政策早已出台。如,200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下发文件,要求推行供热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200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城市供热节能工作的通知》,也提出城市供热原则上实行供热热源、管网、换热站一体化经营直供到户。

  2009年5月起实施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中提到,该条例实施前建设的住宅小区内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业主大会决定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接收,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今年9月1日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应当实行热源管网、换热站经营管理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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