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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全力推进法治聊城建设 ——四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发布:2014-11-4 8:52:26  来源:聊城日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了明确部署。加快推进法治聊城建设,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是聊城实现跨越赶超的强力支撑。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从1954年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到改革开放后重启“法律之门”;从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201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们在长期治国理政的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法治建设道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

  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聊城建设,关键要坚持领导带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当前,聊城紧紧抓住法治城市创建的主线,营造浓厚氛围、打造法治阵地、完善创建机制、丰富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毫不含糊、立场坚定,不为噪音杂音所扰,不为错误思潮所惑,祛除头脑中与法治政府理念相背离的思想观念,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促进严格执法、公平司法、全民守法。

  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治聊城建设,关键要强化考核导向。“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必须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这既是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一大考验。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社会新风尚。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切实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法治聊城建设,为全市人民幸福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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