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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一张欠条追索货款 终因证据不足被判败诉

发布:2014-11-3 10:35:1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贪心好比一个套结,把人的心越套越紧,结果把理智闭塞了。

  事实上,这句话并不高深,即便是普通人也很容易明白个中的道理,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只有犯过错并为之付出代价之后,才可以真正了解个中真意。

  阳谷县男子张力,就是其中之一。

  据了解,2012年8月份,阳谷李台镇的张力介绍本乡刘庆,认识了阳谷县金斗营乡的生意人葛州。因为彼此相谈甚欢,同时双方都认定对方是可以合作的生意伙伴。

  此后,刘庆作为供货方,开始了和葛州的生意往来。

  在供货合作的过程中,葛州曾向刘庆出具过一张4万元的欠条,一直到2014年5月份之前,葛州仍然没有偿还刘庆这笔欠账。

  见此情况,张力盘算着,自己先向刘庆支付2万元的现金,然后再为其出具一张2万元的欠条,以此作为交换,刘庆则需要将手中所持的、葛州出具的4万元欠条“卖”给张力。

  这样,张力便获得了4万元的债权。

  自此之后,张力便以刘庆的合伙人自居,多次向葛州催要4万元的货款。然而,虽经张力多次催要,但葛州一直未予偿还。为此,双方产生纠纷。

  见催要货款未果,张力便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葛州告上法庭,并在庭审时,向承办法官提交了“买”来的那张4万元欠条,以证明自己享有对葛州的债权。

  庭审期间,葛州辩称,自己与张力不存在买卖关系,也没有向张力出具过任何欠条。张力所诉的欠款是自己欠刘庆的,欠条也是自己向刘庆出具的。

  对此,张力最终也坦诚地表示,自己手中的欠条确实是从刘庆处购买所得。

  除此之外,葛州同时表示,他自己也从未听说过,张力与刘庆之间的合伙经营关系。随后,刘庆作为证人出庭时,也否认了自己与张力存在合伙关系。而张力也没有其他更有力证据,来证明自己和刘庆的合伙关系。

  法院最终认定,张力和葛州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确实不存在,而且,张力自称与刘庆存在合伙关系和欠条系出资购得债权的说法又自相矛盾。

  再加上,张力自己又承认了4万元欠条是购买所得,由此,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张力以买卖合同为由,要求葛州偿付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但是法院同时认为,张力所持欠条系从刘庆处“购买”而来,二者之间属于债权转让,与“买卖合同”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法官建议,张力和刘庆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另案处理。

  日前,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张力要求被告葛州偿付4万元货款的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赵乐天 刘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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