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聊城信息港 > 资讯中心 > 聊城新闻

聊城近千张免费法律服务卡助农民工维权

发布:2014-10-28 13:37:23  来源:聊城晚报  浏览次  编辑:佚名

10月25日上午,由聊城市司法局、聊城市普法办组织的法律服务流动宣传站——送法下乡活动,第一站来到茌平县博平镇,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

  当天,正值博平镇集市,普法人员刚把宣传条幅挂上,便有市民前来咨询。活动现场,共发放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聊城站——免费法律服务卡近1000张,服务卡标明,凡是在聊城市内劳动权利、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农民工,就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给予工伤待遇的,因履行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省工作站认为符合条件的其他法律事项,符合以上受援条件的农民工,可以向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聊城站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免费代理“打官司”;此外,现场还发放日常生活法律小常识200余份,普及群众生活中会切实用到的法律小知识;接受咨询500余人次。

  家住博平镇的桑女士向送法下乡的律师赵岩咨询,她的家属徐某,驾驶一辆非机动车与张某驾驶的机动车相撞,造成徐某受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桑女士将张某及机动车投保保险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一万元内进行赔付,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赔偿金由张某承担,张某应承担赔偿金15000元。

  桑女士介绍,在法院判决后,却找不到张某,后听说张某已外出打工。她不知怎样才能要到赔偿金。赵岩说:“应准备好判决书、强制执行申请书、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赵岩现场为桑女士免费起草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并提醒说,申请强制立案的期限是2年;张某虽外出打工,但他需赔付的15000元属于金钱债务,只有履行迟延,没有履行不能,如果张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的义务,按法律规定应按双倍贷款利率支付迟延履行金。

  桑女士听完律师的解答,说:“这事儿我愁了好久了,现在心里有底儿了。”

  送法下乡的律师告诉记者,从这次活动中,能明显感到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提高了。群众现场咨询的问题主要围绕:农民工工资、新农合大病报销、小麦直补、土地承包经营权、交通事故等方面,律师会随着活动的推进积极总结,了解基层群众真正需要的是哪方面的法律服务。

  据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第一站以博平镇做试点,主要进行法律宣传,提供一些法律咨询,在活动的推进过程中,将逐步把法律援助等内容加入进去。

分享到: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3-2009 liaocheng.cc All rights reserved.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