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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26家企业获国家级“守重”公示

发布:2014-10-17 13:18:1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聊城市共有379家企业获得“守重”公示,其中,国家级守重企业26家,省级守重企业155家,市级守重企业198家。

  日前,记者从聊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利用采取新公示程序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守重企业时机,创造条件,使省级和国家级守重企业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突破。

  守重企业,意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其共有三个层次,即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区、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以及市(地、州)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守重”企业采取集中公示的方法,每两年公示一次,在每隔一个年度的3月15日前申报,6月30日前公示。

  15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10月1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颁布施行,国家关于信用体系建设顶层设计,已经形成基本法律法规框架,正在付诸实践。

  与此同时,守重企业公示工作对社会、对企业的好处也已经显现。按照新的程序和方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动态的,一旦出现不讲信用和违法问题,就会丧失资格,并被列入异常名录。

  也就是说,今天的守重企业,明天不一定仍是守重企业;处理不好,还有可能成为交易伙伴唯恐避之不及的企业。

  数据

  我市379家企业获得“守重”公示

  前不久,在我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推进工作会议上,与会人员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的企业表示祝贺,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这一行列,意味着我市“守重”企业公示工作逐步走向了规范和成熟轨道。

  众所周知,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设计。《“十一·五”规划》着重指出,要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

  另据了解,本月初开始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进行公示。

  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出台的相关公示办法中,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有了更加准确的定位,即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信息公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公平竞争,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提高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平台,维护交易安全,降低社会公众交易风险。

  15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有三个层级,即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区、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地、州)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这项工作自1984年开始,已经有30年的历程。30多年来,公示工作的程序、标准、方法不断改进,程序越来越严格,方法越来越科学,标准越来越高。

  近几年,我市“守重”企业公示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轨道。特别是今年,省级和国家级守重企业数量和质量上,都有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突破。目前,全市已有379家企业获得各级公示,其中,国家级守重企业有26家,省级守重企业155家,市级守重企业198家。

  这其中,有企业按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指标要求,自觉融入到企业经营运作的全过程,目前,我市已形成以阿胶集团、华威制药、聊建集团、润源实业等为代表的生产型企业、以百货大楼为代表的商业服务型企业的合同信用管理基本运作模式。

  影响

  公示信息作假将撤销“守重”资格

  10月1日刚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这是第一次在国务院法规层面规定了倡导诚信、限制失信和违法的硬措施”。

  当日,市工商局上述负责人分析认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企业信息的来源作出明确规定,对出具公示信息的主体责任界定清晰,禁止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修改公示的企业信息。

  由此,其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内容与“守重”企业公示内容有交叉、有补充,相互印证、又有一定的逻辑对应关系。

  简单来说就是,无论哪一个方面的信息有误,都有可能被另一方面的信息证明出来。

  当然,如果是录入错误,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更正;如果是对公示的信息弄虚作假,其后果就会导致撤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格,或者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者两个后果同时发生。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按照新的程序和方法,“守重”企业是动态的,一旦出现不讲信用和违法问题,就会丧失资格,并被列入异常名录。

  因此,今天的守重企业,明天不一定仍是守重企业;处理不好,还有可能成为交易伙伴唯恐避之不及的企业。

  另据了解,为确保质量,工商部门要求,申报上一级“守重”企业必须具有下一级“守重”企业资格;对企业成立时间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级7个年度、省级5个年度、市级3个年度;守法经营、未被住建、人社、税务、环保、安监、质监、食药、口岸、海关、法院、仲裁委、银行等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除此之外,企业必须具有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合同行为规范、品牌影响力大、社会信誉好等条件。特别要求各级工商机关采取书式审查和实地审查相结合方式,检查申报企业书式申报材料、企业实际经营运作情况与互联网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认真负责地受理对“守重”公示企业的投诉,按照权限做出处理。

  上述负责人表示,社会公众要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一旦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和不实信息,要勇于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提醒

  细节直接关系申报成功与否

  “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这是中国道家创始人老子的名言名句,意思是说,做大事必须从小事开始,天下的难事必定从容易的作起。

  从这个意义来说,企业必须发挥合同信用管理的优势,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和经营细节。具体到公示“守重”企业来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设置的132个项目和311个条目信息,就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环节中产生的信息,这些环节直接关系申报成功与否。

  在前不久召开的专题会议上,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当场列举了一些,企业申报“守重”企业时不应当发生的“细节”问题。

  比如,因“发票领取、保管不符合规定”“发票填写不规范”“建筑施工场地防尘处理不当”“企业缴税不及时”“企业登记事项变更不及时”“企业员工保险缴纳不及时”“执行判决不及时”“偿还银行贷款逾期几天”等方面的“细节”问题,会被有关单位依法予以责令改正,或者给予了一定处罚,或者纳入了不良记录。

  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实施后,尽管是小环节、小细节方面的问题,面对互联网公示平台,都不能变动,而这些问题势必将会导致一些企业与守重企业失之交臂。

  另据了解,从今年申报省级以上“守重”企业情况来看,通过程序测评获得上级公示的达181家,这个数字比原来提升了近40家,增加数量在全省领先。

  然而,另一方面,全市具有申报守重企业资格的法人企业近2万家,提出申报申请的只有不到500家,由此可以看出,企业争当“守重”企业、争做诚信经营者的积极性尚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蒋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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