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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新政聊城暂未跟进

发布:2014-10-15 10:02:3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决定取消公积金贷款多项收费的消息,在多家主流媒体网站公布。消息称此举将减轻职工贷款购房的负担,涉及的收费项目有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不过,14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聊城还未接到相关通知,公积金贷款政策并没有变动。

  据报道,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日,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到,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另外,《通知》要求,连续缴费6个月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对于《通知》提到的新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近期市里没有接到政策性文件,还是执行的老政策,公积金申请仍需缴存1年以上,涉及到的各项费用,贷款者也要按照此前的政策规定进行缴纳。”

  市安康担保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涉及两笔费用,分别是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和担保服务费。其中很大一笔费用是担保费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提供担保,可选择信用担保,或者选择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担保。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人都会选择由担保公司进行担保,这就产生了担保费用。该工作人员说,按照借款人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20年来算,需要缴纳的担保费超过3000元,若新政实施,贷款者至少可省3000元的担保费。

  虽然聊城还未实施新政,但对于此项政策,多名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新政虽然只让购房者节省了部分费用,但对购房者的积极入市是个利好,也体现了楼市调控政策更趋务实的一面。

  (记者 李小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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