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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 “15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

发布:2014-9-19 11:44:2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实行‘非禁即入’,凡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全部向民间资本放开,任何部门不得设置限制条件……”日前,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15条意见》,支持服务全市民营经济大发展、快发展、又好又快的发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市民营经济繁荣发展,我市出台了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15条”意见。《关于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15条意见》包括:实行“非禁即入”、精简审批事项、实行“先照后证”办理制度、严禁“三乱”行为、实行中介服务市场化、强化金融服务、切实解决融资难、加大土地保障力度、全面落实税收政策、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科技创新、支持“个转企”、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加强培训提升、实行代办业务等。

  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发展民营经济,关键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努力营造国内领先的营商环境。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认真落实《关于加快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15条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为促进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我市印发了关于落实《意见》有关工作分工的通知,将责任层层分解、切实落实到各部门和单位。同时,我市还将工作分工完成情况纳入市大督查落实委员会进行考核。

  (记者 赵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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