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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期间严禁餐饮单位制作来源不明的“野味”

发布:2014-9-17 10:18:1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9月16日,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2014年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确定,针对节日期间旅游人员众多、食品消费量大等特点,以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连锁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等为重点单位,以餐饮集中消费区域、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沿线等为重点区域,以原料采购、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配送、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重点监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排查安全隐患,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市食药监局在部署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时表示,国庆节期间,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着重对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品种,以农村城乡接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区域,锁定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店、食品展销会等场所,整治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服务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餐饮服务单位,依法从严惩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服务单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将启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行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机制和制度,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按照程序快速启动应急机制,及时果断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以确保节日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节日期间,市民如果遇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或举报。

  (记者 陈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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