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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创诚信守法企业 违法用童工一票否决

发布:2014-9-11 18:15:3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推进会在市工商局召开,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峻峰传达了聊城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标准,其中违法使用童工等七种行为将被“一票否决”,不能参加“诚信守法企业”的评选。

  聊城市“诚信守法企业”创建考评标准主要分为诚信建设和法治建设两大部分,其中诚信建设包括企业纳税信用好;工商信用好,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生产经营欺诈等违法行为;重视产品售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6条,每条五分,共计三十分。法制聊城建设考评内容主要为, 依法签订各类经济、劳动等合同、协议,合同、协议内容、签订程序合法;重视企业法治建设,有领导班子成员专人分工负责,法治宣传教育和治安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民师调解、民师纠纷排查登记制度,有专人或兼职人员分工负责,纠纷受理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5%等15条,共计70分。

  考评标准中规定,对出现违法施工童工;年度发生生产(经营)安全死亡事故;未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发生严重污染事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因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而引起群体性事件;企业发生重大负面政治事件或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企业当年度违反计划生育法或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国家出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早晨国有资产流失情节严重的;企业班子成员当年度发生违纪违法受处理的等以上七种情形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的企业不能评选 “诚信守法企业”。

(孟凡萧 孟伟 刘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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