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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聊城获1210万元生态补偿金 为全省最多

发布:2014-7-25 10:19:3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工地围挡、道路洒水、燃煤电厂限产、黄标车提前报废、渣土车改装,今年上半年,聊城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了太多变化。每一处都展现着对抗雾霾,整治空气质量的决心。

  今年上半年,我市获得生态补偿金额1210万元,全省最多。

  上半年PM2.5改善率达26.47%

  24日,记者采访了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当问及与其他市相比,我市空气改善状况如何,工作人员表示,在空气质量问题上,我们更多的是跟自己比。

  “去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状况很不乐观,今年上半年,市里采取一系列措施重点治理空气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是显而易见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空气质量指数仍然较高。虽然改善幅度大,但要达到一个良好的环境,我们还需要很多努力。”该工作人员说。

  在市环保局,记者看到一份今年上半年与去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状况改善的对比数据。经过统计,2013年上半年PM10均值浓度为0.219mg/m3,2014年上半年为0.184mg/m3,改善15.96%;2013年上半年PM2.5均值浓度为0.140mg/m3,2014年上半年为0.103mg/m3,改善26.47%;2013年上半年SO2均值浓度为0.076mg/m3,2014年上半年为0.060mg/m3,改善21.15%;2013年上半年NO2均值浓度为0.053mg/m3,2014年上半年为0.048mg/m3,改善9.52%。去年上半年蓝天白云天数41天,今年59天,增加43.90%。

  上半年获生态补偿金1210万元

  根据今年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鲁政办字[2014]27号),我省建立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实行生态对空气质量同比改善的市,由省级给予补偿;对空气质量同比恶化的市,由市级向省级补偿,补偿资金一个季度一公开。

  生态补偿机制以各设区的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四类污染物季度平均浓度同比变化情况为考核指标,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物浓度以微克/立方米计。其中,PM2.5、PM10、SO2、NO2四类污染物考核权重分别为60%、15%、15%、10%。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浓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S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SO2平均浓度)×15%+(上年同季度NO2平均浓度-本年考核季度NO2平均浓度)×10%]×稀释扩散调整系数。

  今年上半年,省级财政共计发放生态补偿资金8529万元,其中,聊城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210万元。

  今年第一季度,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改善幅度最大,获得95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今年第二季度,我市补偿金额名列全省第三,为260万元。

  据悉,今年第二季度,全省12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获得省级财政给予的生态补偿资金,其中,德州市获得的补偿资金最多,为309万元。青岛、枣庄、烟台、莱芜、临沂5个市因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恶化需向省级财政缴纳生态补偿资金,其中,烟台市缴纳的补偿资金最多,为156万元。

  标本兼治 全民共战雾霾

  环保局工作人员表示,第二季度,由于大量新工程开建以及气象因素的影响,我市空气状况改善不如第一季度。在治理空气的过程中,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到位现象。

  “目前治理空气污染的措施中,治本措施较少。如燃煤烟气的控制,虽然有改造升级,但相当大的成果来自限产。限产并不是长远之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能源结构的改变则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该工作人员说。

  对此,该工作人员表示,我市将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持续采取一系列措施,通过舆论宣传,提高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重视科学治污,开展即时源解析,盯住重点污染源不放松;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各项工作标准,做到精细管理上档次;重点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同时借助科技力量,双轮驱动解决大气污染的根源问题;大力抓好城区绿化,提高城市生态承载力;制定更加严厉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推动全市联防联治,坚决实行2015年改善目标。

(记者 王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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