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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将于明年实现棚户区居民全部回迁

发布:2014-7-16 13:35:05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7月14日,聊城晚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随着棚户区改造的全面展开,我市把2014年列为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年”,提出了要像为自己父母建房子一样确保房屋建设质量,加快安置房建设步伐。据了解,2013年我市拆迁棚户区面积1672万平方米,涉及居民96748户,今年将建成6.6万套,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实现棚户区居民全部回迁的目标。目前,全市已开工(含建成)185个项目、87447套,建筑面积1035.39万平方米;建成47个项目、20291套,建筑面积288.2万平方米。

  据介绍,今年省住建厅将我市39688户,共96个项目列入了中央和省改造计划,占全省改造计划的17%。截至目前,列入中央和省改造计划的项目已经开工87个,35172户,开工率为88.6%,预计7月底前全面开工。

  2013年至2015年,全市在建及待建安置住房107222套,其中2014年建成67709套,2015年建成39513套。按照市政府建设双百大城市三年攻坚战第二战役的目标任务,2014年我市需建成安置房6.6万套。目前,全市各县(市、区)政府自抬标杆,将2014年安置房建成目标定为67709套。

  日前,市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统一规划完成,包括86个行政村和其他一些棚户区地块。规划范围北至高速公路、南到南外环、西起京九铁路、东到光岳路,包括86个行政村及其他一些棚户区地块。规划根据各地块不同区位确定了就近和集中两种安置方式,提出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造原则,分类抓好位于城市主要出入口、重要景观节点和主干道两侧棚户区的改造,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促进集约节约用地、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为缩短建设周期,市城区回迁安置房项目的规划审批手续采取边开工、边完善方式进行,同时为节省审批时间,规划和建筑方案一并申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初审和局项目会审议。

  此外,记者了解到,为保证居民能够早日回迁,我市对列入省政府计划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全部免征1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同时,对未列入省政府计划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也要按照《聊城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减免缓实施办法》规定,由财政部门、住建部门提出减免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政策执行后,不管是列入省政府计划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还是我市自主实施的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都将获得费用减免政策利好,将大大减轻建设主体的资金负担,有助于加快棚改安置房项目开工、建设。

  (记者 刘亚杰 通讯员 张迪 黄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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