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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小饭店本月起可办理“餐饮执照”

发布:2014-7-13 10:23:24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聊城7月9日讯(记者 王尚磊) 9日,记者从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7月起,路边的快餐店、小吃店等小饭店要开始办理执照,纳入管理范围,从业人员须接受食品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操作规范培训以及健康查体,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

  今年7月起,聊城市将对符合基本要求的小饭店实施全面管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其类别栏内加注“小饭店”字样),《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及法律地位与其他餐饮单位相同,全面纳入普通餐饮服务单位管理,遵循简易、便民、快捷原则,依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申请许可需要提供的材料作出具体要求。

  记者了解到,申请小饭店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全部满足经营场所选址要求、经营场所要求、食品加工处理区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要求、设备、工具和容器要求、从业人员要求、废弃物暂存设施要求和食品安全制度要求。按照要求,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基本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操作规范培训以及健康查体,并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明。小饭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临时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其《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6个月。

  按照聊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将对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农家乐等散、小、低餐饮服务业态进行综合整治,增加小饭店持证率,小饭店总持证率达到90%以上。重点整治规范学校周边、旅游景区、重要街道、窗口地带、农家乐等餐饮单位和大型集体聚餐场所餐饮服务行为。另外,开展学生就餐安全行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生小饭桌、学校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和餐饮摊贩整治,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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