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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118套公租房昨日首次配租

发布:2014-7-2 14:43:20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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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7月1日上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首次配租仪式在南湖新城举行,当日118套公共租赁住房进行了配租。此外,记者了解到,由安居住宅发展中心开发建设的怡香园小区近期还将有300多套公租房投入使用,市民可到市住建委12楼住房保障科咨询、申报。咨询电话为:8682800、8682815。

  记者从配租现场了解到,这些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左右(不含地下室面积);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为政府定价,为每月每建筑平方米6.3元(含物业费)。

  记者注意到,这些住房尽管面积不大,但设施齐全,基本保证了租住者拿到钥匙后就能入住。

  当日,选房依旧按照顺序采用了抓号的方式选出,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了共同分配、分别摇号的形式,也就是此次可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164套,其中怡香园小区106套,南湖新城小区58套,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进行了公正公开的分配。

  当日实施配租的118套公共租赁住房是从这164套房源中择优选取的。

  当日上午不到8点,便有大量申请者前来排队等候,根据选房规则,选房人在指定时间到达选房地点进行选房;现场公示可选房源;其余入围家庭依照选房顺序号选房,选定房号后申请人在房屋分布表及选房登记表上签字认可。

  据介绍,为进一步解决聊城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建设了怡香园保障房小区(卫育路北首,昌润热电厂对过)和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柳园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东北角)。怡香园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74.8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220亩,总建筑面积约19.07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限价商品住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

  ■相关新闻

  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部分申请条件调整

  聊城将进一步放宽保障房准入条件

  昨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为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使政府住房保障政策惠及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经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部分申请条件作出调整。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调整:离异家庭申请的,离异前有房产的,自离异之日起两年内视为有房。申请家庭成员拆迁过住房,获取拆迁货币补偿的,三年内视为有房。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调整:将“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担保;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有稳定收入的个人作为担保人”调整为“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担保,工作单位不予担保的需提供有稳定收入的个人为其担保”。将“申请人为本市城区户口以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调整为“申请人为本市户口以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将“由市城区用工单位统一上缴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上缴养老保险金满两年”调整为“在市城区连续缴纳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缴纳养老保险金满两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要求,聊城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硬指标”来对待;明确要求新建商品房小区必须配建不低于5%的保障性住房。本次调整工作是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的重要举措,根据要求,我市将进一步放宽保障性住房的准入条件,以让低收入家庭在城市中有房居住。

  ■延伸阅读

  城区公租房申报标准

  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本地城市常住户口,且户籍迁入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且实际居住,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35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1.7万元(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申请家庭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情况、机动车购置价格和各类非住宅类房租总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

  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8年,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和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满一年;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本市城区户口以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单身的年龄要满2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或与本市用工单位依法签订满一年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由本市城区用工单位统一上缴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上缴满两年;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此外,已婚或离异带子女家庭可租赁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单身职工多人合租公共租赁住房。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房源情况、家庭人口及成员组成等因素再制定具体的分房方案。

  (记者 刘亚杰 通讯员 张庆涛 张迪 何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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