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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四个月全市非法吸存涉案3000万 金融类犯罪案占一半

发布:2014-5-16 10:20:28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5月15日是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当日,聊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在金鼎购物中心前设立咨询台,介绍涉及民生、与百姓生活相关的常见经济犯罪案,以便帮助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据了解,今年前四个月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共受理经济犯罪案129件,立案96件,涉案总金额为8766多万元,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35多万元。其中,非法吸存案较为突出,涉案总额达3000多万元。

  在立案的96件经济犯罪案中,金融类犯罪案总计立案46件,占比近一半。

  据了解,各式各样的投资公司是非法吸存案的主要“温床”。近日,冠县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对靖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靖某打着某企业咨询服务中心的旗号,以所经营的面粉厂为平台,伙同他人大肆吸收社会存款,涉案总金额近千万元,受害人超百人。案发后,靖某携款潜逃。

  农村各种果蔬合作社是非法吸存案的另一种“温床”。

  据东昌府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工作人员杨士齐介绍,果蔬合作社本是一种社员自助组织,有闲余资金的社员将资金存到合作社,需要资金的社会可以借用,利息稍高于银行贷款利息。但合作社内部调剂资金,程序简单,放款及时。

  但是这种合作社存在一个隐患,即大量吸收社员资金,合作社内便形成了一个巨大的“资金池”。常常,合作社负责人会把这些资金以高息的形式放贷给社会人员,进而赚取利差。如果接受这部分贷款的人员出了问题,社员集资便血本无归,受损惨重。

  据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公室主任刘爱军介绍,近年来,民间高息借贷引发的经济纠纷案在我市频频发生。这些经济纠纷案,看似为经济纠纷,其实不少是集资诈骗案件和非法吸存案。其中,犯罪嫌疑人常以投资项目、合伙做生意、周转资金等为名,并许以高额回报或高利息率,最后携款潜逃。

  (记者 林志彬 通讯员 付延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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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信息不要泄露

  非法吸存这样识别

  在今年前4个月的经济犯罪案中,信用卡诈骗案占比超过1/4。信用卡诈骗案为何高发?

  据民警介绍,一是银行发放信用卡审查不严,很多银行只追求发卡数量,无形中降低了办卡门槛。二是不法中介收集大量他人身份信息,借此大肆办理信用卡恶意透支。

  目前,不少非法中介声称可以帮助办理信用卡,趁机获取了他人身份证。其间,利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多张信用卡,只给当事人1张,其余留下,趁机大肆透支,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给银行带来不小的损失。民警提醒市民,个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复印件等,不要随意透露给他人,尤其是不熟悉的人。

 

  在经济犯罪案中,非法吸存案同样占了相当的比例。根据办案情况,民警总结了非法吸存的主要特点,如许以高息、高回报率。不法分子常常欺骗性、隐蔽性较强,伪造的相关证件一应俱全,骗取当事人的信任。另外,案发后,非法吸存款常常被犯罪嫌疑人挥霍一空,给当事人造成惨重的经济损失。

(林志彬 马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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