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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

发布:2014-4-25 13:53:57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日前,聊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聊城将积极开展行业扶贫,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确保351个重点贫困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依据《意见》,帮扶企业将在被帮扶村建立原材料生产基地,夯实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基础,提升项目村造血功能,建立龙头企业和贫困户共赢的生产模式。

  《意见》确定了任务目标,扶贫项目覆盖贫困户不得少于村贫困户的75%。《意见》同时规定,每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贫困村个数不得少于5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贫困村个数不得少于3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贫困村个数不得少于2个。

  农业龙头企业将制定帮包规划,理清帮扶村发展思路,在提高农民收入、完善基础设施、发展特色产业和转移劳动力等方面帮扶贫困村,做到贫困村不脱贫,扶持企业不脱钩。

  通过建立“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农业龙头企业将充分发挥自身品牌、技术和资金等优势,在引进良种、扩大规模上下功夫,在提高品质、提升水平上做文章,在贫困村建立原料基地,与农户签订产品回收合同,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一村一品”的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特色产业生产基地。

  《意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贫困村建立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通过与贫困户联合开发原料基地和农产品初加工,实现农产品的转化升值,带动农户脱贫致富。

  《意见》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贫困村建立购销基地,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等形式,为农户打通市场销售渠道,实现企业和贫困户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意见》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限招聘贫困家庭劳动力进入企业工作,通过帮助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近安置,拓宽贫困户增收致富的渠道,增加工资性收入,实现“转移一人、脱贫一户、致富一方”的目标。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发农村生态旅游,鼓励其依托贫困村的自身优势,兴办农家乐、养生度假区和生态旅游示范区,将贫困村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意见》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搞好“村企共建”,结对帮扶活动,鼓励结对村企用于探索,创新模式,拓展“村企共建”活动的领域,鼓励企业入股组建产业化发展基地,推荐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入股企业,让更多的农民在资源开发中受益。

(记者 张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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