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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在售婴幼儿奶瓶均无标准标识

发布:2014-4-21 11:54:4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商报消息 4月初,全国首个《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企业联盟标准发布并实施。在标准中对奶瓶边缘如何、刻度标识大小、警示语字体、警告语等都做了详细的规定。4月17日上午,记者在城区多家母婴店及商超内看到,市面上所售的奶瓶均未按新标准的要求执行,玻璃材质奶瓶未标明“易碎”等警示语 。

  17日上午,记者在育新街上的一家母婴用品店内看到,店内摆放了六钟品牌的奶瓶,按照材质分主要有PP奶瓶、玻璃奶瓶和硅胶奶瓶三大类。价格从二十几元到二百元不等,其中,部分进口品牌的奶瓶价格更多一些。在利民路的一大型超市内,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超市内在售的奶瓶打出了“耐高温”、“防胀气”、防摔”等宣传标语。

  记者在一款250ml仿真透气玻璃大奶瓶的外包装上看到,该包装外部有爱心提示一栏,上面注明“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到温度较高的锅底或锅沿而导致变形,仿真透气奶瓶瓶身消毒及使用时不可急冷急热,否则容易发生破裂现象。”“平时给孩子换奶瓶时比较注重奶瓶的材质,习惯选用玻璃材质的奶瓶。”家有两岁孩子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认为塑料东西遇热会产生有害物质,所以即使碰到进口品牌奶瓶,如果材质是塑料的,也不会考虑使用它。

  “双酚A奶瓶会诱发性早熟,从2011年3月2日起,禁止生产含化学物质双酚A(BPA)的婴儿奶瓶。我们所卖的奶瓶都不含有双酚A。”在一售货员告诉记者,多数家长在来选购奶瓶时都会看奶瓶是不是含有双酚A。而现在很多奶瓶会在奶瓶的外包装上用比较醒目的字体标注自己的产品不含有双酚A成分。对于新实施的《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该售货员表示并不知情。记者在货架上看到,整排的奶瓶外包装上都有红色大字“不含双酚A”。但经过仔细寻找,记者并没有看到新标准上要求的警示标示、材质的重金属含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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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幼儿奶瓶安全要求》 相关内容

  安全:奶瓶在使用时,不应有锐利边缘及尖端。

  刻度标识:奶瓶容器上需至少标有以ml为单位的容量刻度。最小的容量刻度数值不得大于60ml。

  警示标识:奶瓶产品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的字体不小于四号黑体字,警示内容的字体应不小于五号黑体字。

  易碎标识:对于含有吸管的产品,应给出“吸管不适合6个月以下婴儿使用”的警告语。玻璃奶瓶则应附加:“玻璃瓶易碎”。

  温度标识:对于纳钙玻璃奶瓶,注明“煮沸消毒时水量应足够,避免产品因长时间接触到温度较高的锅底或锅沿而导致变形。应特别注意瓶身消毒及使用时不可急冷急热,否则容易发生破裂现象”。

  材料:应符合《食品用橡胶制品卫生标准》《橡胶奶嘴卫生标准》《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等12项。其中,铅元素迁移量限量为25mg/kg,铬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汞元素迁移量限量为10mg/kg。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m/m),其中包括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等6种。

(记者 刘晓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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