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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今年将落实创业载体建设奖补资金

发布:2014-3-13 14:36:03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意见指出,2014年起,我市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省里给予每处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所需资金从省、市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力争2014年全市2—3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加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建设。市里每年评估认定10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处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创业型城市奖补。在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的基础上,市里再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省级创业型城市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创业型街道(乡、镇)给予一次性奖补4万元、创业型社区给予一次性奖补1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安排。2014年确保莘县通过省级创业型城市评估验收,力争临清市烟店镇和高唐县鱼丘湖街道通过省级创业型街道(乡、镇)评估验收,阳谷县谷山社区等20个社区通过省级创业型社区评估验收。

  (记者 许金松 通讯员 魏振涛 张世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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