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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工商部门集中治理不正当竞争

发布:2014-3-11 14:04:0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将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

  本报讯 10日,记者从聊城市工商局获悉,2014年2月中旬至11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治理公用企业及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此举旨在破除市场公平竞争障碍,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

  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工商部门专门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公用企业及其他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下列违法行为: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政、电信、交通运输等公用企业及广播电视、石油石化、金融、教育、盐业、新华书店等行业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关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差别待遇、搭售商品和服务、附加不合理条件、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

  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商业贿赂行为。

  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产品或服务等进行夸大的、不符合实际的、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及其他严重不正当竞争行为。

  另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工作分为组织发动阶段(2月中旬至3月31日)、组织查处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三个阶段进行。

  (记者 赵艳君 通讯员 蒋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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