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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挥霍40余万货款潜逃 民警赴晋将其抓获

发布:2014-3-10 10:33:21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冠县一商贸公司业务员张亮,在收取河南省一家物资公司支付给其所在公司煤炭费用40余万元后,竟然携款潜逃。近日,冠县警方远赴山西将其抓获。

  2014年1月22日,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城区一商贸公司法人李乾报案称,在2013年初,该公司业务员张亮以商贸公司的名义,从山西一家煤矿购买了1700余吨煤炭,销往河南省一家物资公司,后从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该物资公司。该物资公司支付给张亮近60万元的货款后,其并未全部上交,至今仍有40多万元货款没有到账。两个月前,和其再次联系时,发现张亮手机已停机,家人也不知道具体行踪。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后以职务侵占罪立案侦查,并到张亮家中做其家属和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讲明利害关系,规劝其投案自首。同时针对犯罪嫌疑人张亮可能潜逃的方向,多次到河南、山西等地查找线索,并以山西省大同市等地为侦查重点,根据摸排的线索力争早日追回嫌疑人员。

  一个月后,冠县警方最终锁定张亮藏身在大同市郊区一居民小区内。3月1日上午,在当地警方的积极配合下,张亮被成功抓获归案。

  张亮供称,因一时贪图享受,对公司货款起了邪念,开始谎称对方欠款,实则已被自己挥霍,后来因无力填补资金漏洞,只能在外地躲藏。

  目前,张亮因涉嫌非法侵占罪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文中当事人、嫌疑人均为化名)

  (记者 孙克峰 通讯员 赵玉龙 邢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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