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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四部门联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发布:2014-2-26 11:46:09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本报讯 房地产评估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等无证照,还若无其事地接受业务,收取评估费、咨询费等相关费用,影响了市场秩序,也给百姓带来不必要的麻烦。2月25日,市工商局向记者透露,即日起,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利用三个月的时间联合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借用证照经营、挂靠经营违法行为,以免市民或企业误入无照服务机构的陷阱。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范围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投标代理机构、担保机构、能源审计机构、产权交易机构、司法鉴定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测绘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评估机构、安全评估机构、汽车监测机构、税务代理机构、产品质量监测机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技能培训机构、工商注册代理机构等。整治内容为,应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借用其他企业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借用其他企业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或相关证件过期,擅自从事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挂靠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的违法经营行为等。

  严肃查处公职人员在社会服务机构证照办理审验环节、执法监督环节、行业监督管理环节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记者 陈金路 通讯员 蒋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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