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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男子网聊结识12岁女孩诱其失身 被诉强奸幼女

发布:2014-1-19 23:42:02  来源:聊城新闻网  浏览次  编辑:佚名

  一男子通过网上聊天结识了12岁女孩,在明知被害人不满14岁的情况下,仍与其发生了性关系。近日,该名男网友因涉嫌强奸幼女,被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据介绍,犯罪嫌疑人李志新(化名)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临清市年仅12岁的女学生晴晴(化名),二人通过手机、QQ聊天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李志新在明知道晴晴是学生身份、且不满十四岁的前提下,用花言巧语哄骗,引诱其对性的好奇心,并于2013年5月,将被害人晴晴从家中接出后,在该市某宾馆内发生性关系。

  事发后,晴晴的父母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公安机关侦查,提交到临清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申请批准逮捕。经侦监科干警审查认定,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明知被害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情况下,仍然和其发生性关系,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遂对犯罪嫌疑人李志新做出批准逮捕决定。承办人在审理此案后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对案件的诉讼作出指导性意见。

  针对此类案件特点,检察官在此向社会大众尤其是女性朋友发出提醒,提醒女性朋友交友一定要谨慎,不要轻易跟着男性到私密场所,如宾馆、住所等。对于年龄尚小的女孩,作为家长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一旦发生侵害,及时报案,固定和保存证据,切实维护妇女权益,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记者 李璇 通讯员 侯磊 姜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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